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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于1978年底的中国改革开放已经深刻影响了我国体制、文化、道德、精神等领域,并使我国成功实现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的伟大历史转折。
随着经济领域改革的不断深入,基于治理理论而重新划定政府和市场界限的行政管理领域的改革也逐步推进。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国内进行的六次行政机构改革,均力求在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上进行突破,由开始相对单一的“精简、统一、效能”向“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转变,并更加注重“决策、执行、监督”三者之间的关系,并通过配套的教育、医疗以及社会保障等体制的再改革,提升民生和公共服务的质量。
作为行政机构改革以及政府变革的配套改革,官办社团的变革显得滞后,滞后的原因关键在于体制和角色矛盾。共青团作为政治组织,其主要的执行机构、依附在各级政府下的专职团委员会却属于行政编制内的准行政机构(参公单位),同时又介入政府让渡出来的公共服务职能,具有非营利组织特性,导致在协助政府处理青少年事务中缺乏行政权力,在为青少年提供公共服务中缺乏专业性和中立性,履行政治组织的职能又因为过于依附行政而缺乏号召力。在这样的角色冲突之下,原本被执政党寄予团结、引领青少年为祖国建设而奋斗的共青团,实际上只是起到了一个行政部门管理青少年的职能。随着基于缩减政府权力、提升政府效率并将行政职能法定化的行政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本来属于执政党分支的共青团委员会再作为行政部门存在,则缺乏一个明确的法律地位,在政府部门中变得更为边缘化。缺乏行政法律地位,又死守行政部门的角色而采用行政手法管理紧跟潮流的青少年,结果就是弱化自身职能,降低自身吸引力。
认为,随着政府让渡更多的公共服务领域,并通过政策制定和资源投放,让非营利组织介入提供公共服务,官办社团的未来转型,重点仍在填补政府退出或者转变公共服务投放方式的领域中,也就是承担公共服务的职能。同时又认为,在中国目前的政治现状下,官方社团的政治属性必须坚持,同时,基于行政机构设定的执行机构,是政治属性的根本,也是获得政府资源的保证。但是,根据公民社会理论和非营利组织理论,共青团委员会集合政治、行政和社会服务于一身的“三位一体”的职能设定,很明显会引起组织角色混乱,影响其社会认同度。
本文试图以共青团的执行机构基层专职团委员会的职能转变为切入点,针对青少年事务,通过分析公共行政改革趋势,以及社会转型期青少年特征,研究共青团委员会职能历史沿革,并通过治理理论和非营利组织理论辨析共青团委员会的“三位一体”的职能属性,提出共青团委员会通过职能分置,析出行政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分别成立行政机构青少年事务管理局,以及独立化运作各类依附在团委员会下的非营利组织,承接上述职能,同时保留政治属性以谋求青少年群体代言人,以此适应社会变革和政府改革,迎接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