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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消费是消费者通过互联网实现消费的过程。在当今社会,毫无疑问,网购已然成为最时髦和方便的一种消费方式,影响着人们的生活甚至是衣食住行,尤其是受到城市里青年群体的喜爱。传统的法律在颁布时还未大量产生网络消费合同,而网络消费合同与传统的合同相比突破了时空、地域的限制,其特别之处就在于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上。消费者在利用互联网自由、便捷购物的同时也正遭受着比传统买卖合同更大的交易风险。在网络消费合同订立后合同的履行是实现合同目的的关键阶段,网络消费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利益也是依靠网络消费合同的履行来实现,或是通过追究违约责任得以补偿。因此,在合同的履行方面对其进行有力的调控和监督,会有效的减少网络消费合同问题的产生。在网络市场迅速发展而相关监督机制无法追击上时,希望本问题的研究会对我国的网络市场的健康发展做出微薄贡献。本文通过对网络消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阐述并探索其解决对策,分别从以下四部分进行论述:第一部分,网络消费合同履行概述,包括原则、主体、内容和标的物。首先,论述了适当履行原则和协作履行原则在网络消费合同中的适用;其次,论述了网络消费合同中的履行主体依然是传统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再次,概述了出卖人和买受人的权利义务。最后,论述了网络消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三大类标的物即有形商品、网络信息商品和服务提供。为后文对履行问题的讨论奠定一定的基础。第二部分,网络消费合同履行的特殊性,包括参与主体的多元化和履行方式的多样化。论述了网络消费平台和物流公司的义务以及在线付款在线交货、在线付款离线交货、离线付款离线交货三种履行方式。第三部分,网络消费合同履行的问题,分别论述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不适当履行问题;风险负担转移问题;网购支付安全保障难问题;管辖法院确定难,体现在被告住所地不利于保护消费者问题和对合同履行地认定不一致问题。第四部分,网络消费合同履行问题的解决对策,探讨针对上文中出现的问题笔者提出了借鉴实务交易规则;确定合理的履行期限制度;变更风险负担原则;完善网购支付安全机制和确立有利于消费者的诉讼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