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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美国有史以来较为严重的经济危机:1929年经济大萧条与2008年次贷危机,可以发现,成立于1933年的存款保险制度有效降低了次贷危机后破产银行的数量,对2008年危机的拯救作用无与伦比,随之效仿美国建立该制度的国家越来越多。且无论是炒股引起的“经济大萧条”,还是炒房引起的2008年金融危机,不可否认,联邦存款保险机构的建立已将潜在损失降到最小化,它不仅能够保障存款人的利益免遭损失,维护存款人对银行的信心,更能够有效维护金融稳定,最大限度降低金融危机的发生。作为确保金融安全三大法宝之一的存款保险制度如此卓有成效,因而在1993年我国首次提议创建存款保险制度,由于当时各方面环境条件不成熟,到2006年国有行全面改革完成,相关部门就该话题争论近15年而仍达不成共识。2008年美国的次贷危机给全球经济带来震荡式的破坏,此时美国存款保险制度效用的发挥成功挽回部分银行破产的危机,由此相关部门再次聚焦到该话题上。在当下金融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无论从国内经济环境、金融环境及政策环境角度分析,还是从人民币即将国际化的外部环境分析,均表明我国亟待创建存款保险制度的客观需求,终于2015年5月1日我国也正式实施显性存款保险制度,这一重大突破意味着政府隐性担保时代的结束。本文基于这一背景用典型案例分析隐性担保的弊端,并从博弈模型及发展环境角度出发,分析出台存款保险政策的必要性与迫切性,同时由于该制度在经济转型的关键期初步实行,在实践中尚待进一步完善,因而本文又结合现有条例制度进行评析并提出针对性建议。全文整体框架如下:首先,简述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背景及意义,并分析相关理论对出台存款保险政策的效用影响,再结合相关理论归纳国内外学者对该制度的综合评析;第二,回顾我国隐性担保的发展历程,深入分析隐性担保的实质,用海发行等典型破产案例引出我国多年来隐性担保的弊端;第三,结合当下时事环境,从经济、金融、政策角度分析推出显性存款保险政策的必要性与迫切性;第四,在环境成熟背景下,借鉴国外已成功实施该制度的国家,结合我国国情完善我国现有制度;第五,从博弈理论视角对我国初出茅庐不久的《存款保险条例》的制定效果进行综合分析;最后,阐述完善我国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可行性建议。在内外部环境均基本成熟的条件下,我国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需要各方面的有力配合,并根据《条例》的综合分析提出有效性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