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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客户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其实际操作是客户授权银行代表客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方向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承担。银行理财产品的本质是商业银行通过理财计划向客户提供的代理投资和资产管理操作的综合委托投资服务。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业务,银行理财产品在我国得到迅速的发展。自从2004年9月的第一款银行理财产品(阳光理财B计划)的发行开始,到2012年12月发行理财产品的数量高达2888款。毫无疑问,理财市场正在逐渐成为各类金融机构竞争的焦点,特别是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产品最大的优势在于银行自身拥有的分布广泛的网点以及纷繁多样的销售渠道。客户的全方位理财需求不断增加,那些能够为客户提供全面财富管理的银行将受到市场的青睐。对于各大银行来说,这是发展其中间业务和争夺高质量客户的契机。这种现象一方面扩张了投资者的投资渠道和手段,另一方面更是促进了银行业务的创新与发展。尽管如此,我国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过程中还是出现了很多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是基础资产与支付条款的错配:二是市场时机与发行时机的选择不当;三是投资收益和汇率下跌的双重亏损;四是资金运作和投资组合的监控不力;五是风险敞口和赎回条款的设置有误;六是国外冲击和国内监管的双重压力。前面已经阐述了银行理财产品对金融市场发展的利与弊。除此之外,我国的银行理财产品本身具有鲜明的特点:银行每发行一款理财产品都有一个销售期限。在投资之前的这段销售期内,银行通过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会以活期存款的形式成为银行的内部资金。当我们从银行理财产品这一特点的角度进行考虑时,直接想到的是:银行理财产品的这一特点会对银行产生什么影响?不难发现:银行发行理财产品会增加销售期内的存款量,而存款量的增加会直接降低银行的贷存比。众所周知,银监会对银行月度日均贷存比的要求是:不得高于75%。既然发行银行理财产品能降低银行的贷存比,那么商业银行面临月度贷存比的限制时,就可以通过发行理财产品的方式间接逃避监管。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会提出:银行会不会在月末增加理财产品的发行量?那么月末发行的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销售期限、投资期限和规模会有什么变化?对这一问题的定量分析,我国的研究目前还处于空白阶段。为此,本文试图综合利用历史数据,从多方面来考量这一问题。本文利用2006年1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的银行理财产品数据,对我国银行理财产品的月末效应进行了研究。将所有理财产品分为月末这一天包含在销售期间内和月末没有包含在销售期间内两个序列。将这两个序列在销售期限、最高预期收益率、平均规模和投资期限四个方面进行对比,并且按照理财产品获取收益的类型也分别进行了对比,将对比结果进行t检验和Wilcoxon符号秩检验。为了说明加强银行监管对理财产品的月末效应的影响,文中将窗口期分为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时期一)和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时期二),将两段时期的月末效应进行对比。我们非成对数据检验的结果表明:在整个窗口期内银行理财产品存在月末效应。这种效应表现在:跨月末销售的理财产品的销售期限、最高预期收益率、平均发行规模比非跨月末销售理财产品相应的三个方面都要高,跨月末销售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则更短。说明:商业银行的确存在月末通过发行理财产品进行揽存以达到监管标准的行为。在对两个时期的月末效应进行对比之后,我们发现时期二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平均销售规模的月末效应比较显著,但是这一效应在时期一并不显著。就所有理财产品来看,两个时期的最高预期收益率月末效应都比较显著。但是就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来看,时期一不存在显著的月末效应,而时期二则存在显著的月末效应。两个时期各种收益类型理财产品的销售期限都存在月末效应,时期二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销售期限的月末效应比时期一的该效应更强。就两个时期发行的所有理财产品来看,投资期限都不存在显著的月末效应,但是整个窗口期内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存在月末效应。通过对两个时期月末效应的检验发现,时期二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的月末效应显著存在,而该类产品在时期一并不存在月末效应。这一实证结果说明2009年以后,商业银行采取了以下四种方式来募集更多资金:首先是更大幅度延长跨月末效应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的销售期限,其次是提高跨月末销售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第三是增加跨月末销售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和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的平均发行规模,最后是缩短跨月末销售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就对比检验而言,成对数据与非成对数据结果有些许不同,表现在:时期一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不存在显著的月末效应,但是同一类型理财产品的最高预期收率在时期二存在显著的月末效应。两个时期发行的各种类型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均不存在月末效应。上述实证检验结果说明在银行加强监管之后,商业银行为了在月末达到存贷比的监管标准,往往会发行预期收益率更高的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和销售期限更长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本文只是对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月末效应进行了初步探讨,还存在很多缺陷与不足。首先,本文没有考查其他市场在月末时候的收益率是否要比非月末时候的收益率更高。其次,没有考查银行更倾向于在月末发行银行理财产品是否是由于面临更多的投资机会。最后,本文没有准确计算银行通过银行理财产品这一工具在月末比非月末多募集了多少资金,多募集的资金与银行达到监管标准需要的资金量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