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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是锡林郭勒盟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我国北方最重要生态屏障。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为促进生产力发展和草场保护需要,锡林郭勒盟推行了草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节点的今天,对草原家庭承包责任制实施过程进行回顾,分析其经济绩效和生态绩效,把握畜牧业发展的关键因素间的内在联系与发展规律,进一步完善草原产权制度,促进畜牧业经济繁荣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正镶白旗和东乌珠穆沁旗为两个典型研究区,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草原产权制度对研究区畜牧业经营模式的影响;根据研究区1984—2015年间畜牧业投入产出数据,采取总量指标评价和弹性系数评价方法,分析草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的经济绩效;运用研究区landsatTM数据和Terra-MODIS NDVI数据,利用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相结合的方法,对研究区植被覆盖度变化情况进行解译分析,探讨草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的生态绩效。研究结果显示:第一,草原家庭承包责任制实施以来东乌珠穆沁旗和正镶白旗牲畜头数大幅增长,同时畜群结构失衡较严重;第二,草原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实施,进一步调动了牧民养殖牲畜的积极性,牲畜总头数、畜牧业产值、牧民人均总收入、草地资源的平均边际产出都有了稳步增长,其经济绩效显著;第三,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导致每户所承包的草场面积有限,无法实现游牧或轮牧,加之随着牲畜养殖头数的增长,畜均占有草场面积下降,牲畜采食践踏频率上升,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草原植被的退化,其生态绩效较差;第四,绩效区域差异显著。由于南部农牧交错区户均承包草场面积较少、畜牧业经营规模较小,其经济和生态绩效相比北部纯牧区偏低。最后,基于以上分析结果,论文就如何提高草原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实施绩效,提出了几点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