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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当前经济发展的主流,融入这个浪潮也是中国经济向更新层次发展的路径选择。在国内区域发展战略、合作格局和发展趋势已经逐渐明朗化的今天,深港合作和发展对泛珠三角区域乃至全国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经济意义。在“一国两制”的特殊背景下,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深港两地不断向更高、更新的层次推进合作,经贸和社会关系越来越密切,双方合作的领域越来越广,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特定因素助推下,深港合作的区域定位更加明确,发展前景更加广阔,与以往对比呈现了跨越式发展趋势。如何进一步加强深港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从而推动深圳城市国际化,推进深港一体化、打造深港都市圈已成为两地政府和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
深港合作模式演进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和阶段特征,这与不同时期的制度环境、政治动机、经济发展等多种因素密切相关,可以说,深港合作是中国改革开放进程的高度浓缩,反映了国内区域合作发展的独特逻辑。从区域经济学的视野看,深港经济一体化有其特定的区位基础和合作优势,使深港合作向更高层次发展最终形成深港都市圈、国际大都会成为可能,但这个过程受到区域经济合作和发展规律制约,需要在区域合作模式上有所突破。从区域公共管理学的视野看,深港一体化有其自然的内在冲动,而深港经济一体化和行政区行政之间的冲突是核心问题,要走出深港合作的现实困境,需要在路经依赖基础上有所创新。
本文从区域经济学和公共管理学的角度回溯了区域合作的基本理论,概述了深港合作模式的变迁过程,阐述了深港与泛珠三角区域的互动发展,分析了深港区域合作面临的现实困境和制约因素,提出了合作层次从区域自发性向国家战略性有序提升、合作模式从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渐次过渡、发展格局从单一主体到混合主体共同作用等对策建议,试图为深港合作和深港一体化发展提供一种较为综合的分析框架和思维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