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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立足于保障未成年人权益,首先以现实生活中的未成年人监护所面临的困境为切入点,发现我国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立法现状之不足,由此提出国家公权力直接介入监护制度的必要性。其次,通过比较与借鉴两大法系国家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立法经验,结合我国现实国情,提出设立国家监护制度的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具体内容。本文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概述国外及国内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包括监护制度的起源和近现代监护制度公法化的发展。第二部分评析我国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现状。首先,由发生的实际案例出发,对我国未成年人监护面临的困境及其形成的原因进行分析;其次,对比不同国家对未成年人监护的立法制度,发现当前我国现行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之不足;最后,在顺应世界各国监护制度公法化发展的潮流下,呼吁国家公权力对我国未成年人的监护进行有效干预,建立国家监护制度。第三部分是分析国家监护制度在我国建立的必要性及现实基础,为未成年人国家监护制度的设立提供有力的理论依据。第四部分是对我国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完善提出相关建议,主要是提出设立国家监护制度的设想,包括国家监护的制度层次以及制度实现的阶段设计两个方面。并在此基础之上,建议对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具体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形成较完备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