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农村地区的发展问题显得越来越重要。当前,只有切实解决好“三农”问题,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才能稳步推进,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的目标才能顺利实现。本文认为,解决好“三农”问题的一个非常关键因素是切实有效地加大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力度。农村公共物品对于农村社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一个地区如果能有效地解决好农村公共物品的短缺问题,当地的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就能以较快的速度增长,这一点已经在中国沿海地区农村经济发展中得到证明。而要解决好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就必须从根本入手,打破以往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格局,建立新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模式。 论文以上述目标为基础,以公共物品理论为主要分析工具,对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模式进行了研究。论文首先区分了公共物品供给与公共物品生产,认为公共物品供给是指公共物品的供给主体选择以何种方式筹资并加以使用,向社会成员提供公共物品,其过程包括消费者对公共物品的偏好表露,为公共物品的生产筹资,安排公共物品的生产管理等过程,而公共物品的生产是仅指将投入变成公共物品产出的过程。在这基础之上,对公共物品供给模式进行了划分,接着详细阐述了公共物品政府供给模式、市场供给模式以及自愿供给模式的一般理论,并揭示了其指导意义。在对公共物品政府供给模式下的政府企业与非政府企业生产效率分析中,分析了企业预算软约束问题,揭示了政府企业在生产公共物品过程中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预算软约束问题,进而提出需要通过引进非政府企业参与公共物品生产来弱化软预算约束。 在详细阐述公共物品三种供给模式的基础上,本文接着阐述了农村公共物品的概念、特征、分类,回顾了人民公社时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和农村税费改革后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模式,指出了各个时期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模式所呈现出的特征与问题。 因此需要根据中国当前农村实际情况,按照政府供给与市场供给、自愿供给相结合原则、考虑农民负担原则、各级政府权责明确、循序渐进原则,构建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模式。当前我国农村应该建立以政府供给为主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模式,考虑到目前基层政府财政困难和农民对公共物品需求快速增长的情况,在以政府供给为主导的基础上,应大力发展农村公共物品的市场供给和自愿供给,增加农村公共品的供给总量和供给范围。但是农村公共物品的三种供给模式并不是隔立的,我们应谋求“政府一市场一第三部门”在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中的互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