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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公正是司法公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公众对刑事司法领域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规范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被中央确定为重大的司法改革项目,是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刑事审判改革的焦点和热点问题。本文从地方法院试行量刑规范化的实践出发,从实践中发现问题,并寻求问题解决的方法,以期通过问题的发现促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的良性发展。本文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量刑规范化改革概述”,此部分论述了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的背景、进程以及试点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并简要阐述了量刑规范化的主要内容。量刑规范化改革经历了酝酿和提出、调研论证和文件起草、试点检验和修改完善、全面试行四个主要阶段,主要取得了四大方面的成效:(1)逐步转变了观念,基本统一了思想认识;(2)加深了对量刑方法和量刑程序的理解;(3)总结了经验,修改完善了试点文件,并最终形成了两个《意见》;(4)使量刑过程更加透明公开,有利于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量刑规范化改革采用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量刑方法,并明确了量刑步骤分为三步,即根据基本犯罪事实确定量刑起点、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事实确定基准刑、根据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得出宣告刑。第二部分为“量刑规范化改革实践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从实体和程序两个层面分析了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实体方面从确定基准刑、适用量刑情节、确定宣告刑三个方面列举了实践中面临的问题,主要有:(1)如何区别量刑情节和影响犯罪构成的事实;(2)基准刑能否突破法定刑幅度的上限;(3)量刑情节对基准刑调节幅度选择范围过大;(4)法定量刑情节没有穷尽,酌定量刑情节无法穷尽;(5)如何把握法官对宣告刑修正的10%自由裁量权;(6)如何适用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等。程序方面面临的主要问题有:(1)侦查机关量刑证据固定不够充分、及时;(2)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制度不完善;(3)庭审中控辩双方力量不平衡;(4)裁判文书中量刑理由的表述问题。此外,从电脑量刑以及社会治安打击重点对量刑的要求两个方面论述了实践中存在的困境。第三部分为“量刑规范化改革中需要正确处理的几个关系”,此部分基于第二部分的论述,对现阶段如何完善量刑规范化提出建议。(1)正确认识和处理创新与传承的关系。在总结、提炼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与完善量刑方法和量刑程序,如建立现实指导性更强的案例指导制度,进一步公开量刑的标准和方法。(2)正确认识和处理量刑规范化与自由裁量权的关系。在不同的改革阶段采取不同的方式限制自由裁量权,建议在改革初期,尽可能细化量刑的具体标准,便于实践操作,同时给予法官相当幅度的自由裁量权对调节结果进行修正。(3)正确认识和处理定量与定性的关系。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尊重法官的能动性,发挥定性分析的优势,并建议将电脑量刑作为量刑的辅助手段,但不可成为法官量刑的负累。(4)正确认识和处理公、检、法、司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在进一步加强量刑证据固定、完善量刑建议制度、扩大指定辩护范围等方面提出应对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