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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末,以La porta为代表的一些学者首次提出了终极控股股东的概念,他们发现在大多数国家所有权集中的现象更为普遍,所以对这些国家来说,在公司治理的过程中,其主要矛盾不仅体现在管理者和所有者之间,还体现在控股股东和中小股东之间。我国上市公司主要是集中持股的所有权形式,在这样的结构下,公司内部通常有一个终极控制人,该终极控制人对公司所具有的控制权可能会大于其股票持有比例所赋予的权力,终极控制人大多构建了金字塔结构。董事会作为重要的公司内控手段在公司治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与金字塔结构紧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