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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数量占全国总人口的13.26%,这说明我国人口老龄化现状已十分显著。长期以来,我国农村老年人的养老基本依靠子女养老来解决,政府不承担农民养老责任。然而在经济发展迅速、城乡融合以及独生子女时代来临的今天,传统的“养儿防老”和“土地养老”已经不再适应当前的农村养老需要。从社会公平的角度来看,我国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结构将公民人为地划分为“农村人”和“城市人”,身份的不同使得他们所享受的社会保障也大大不同。因此,无论是从当前我国的国情来看,还是从构建和谐、公正和公平的社会来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我国解决农村养老需求的必然选择。在此背景下,2009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养老社会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通过在全国选取10%的市县进行了新农保的试点工作,以解决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长期滞后的现状。安徽作为全国的人口大省和经济大省,农村人口老龄化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因此积极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必行之事。在构建“和谐安徽”和“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下,安徽省首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在12个市县开展。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得到了群众的一致赞扬,也无可避免的出现了一些问题。本文通过介绍了我国人口老年化的总体状况以及安徽省人口老年化的基本情况,引出了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回顾了安徽省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历程,并对安徽省两种具有特色的农村养老保险模式进行了评析。在此基础上,在此基础上,借助实地访谈和入户问卷调查的方法对安徽省第一批新农保试点地区的制度设计、覆盖人群的感受以及实际实施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运用spss.18软件对调研结果进行数据分析,发现这些地区在新农保实施过程中的出现的若干问题,并对这些地区好的经验进行总结。在总结这些问题和经验的基础上,对完善安徽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提出了针对性的政策和建议。当前正是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在全国的初步推进阶段,此次调查研究,不仅为今后安徽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政策推广提供了参考依据,同样也为政府提出的至2020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覆盖全国的实现提供了理论和现实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