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的颁布实施、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实施、对上市公司监管的强化以及股权分置改革的基本完成,投资者产权保护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提高;但是,会计信息的低透明度仍是投资者保护的薄弱环节。据上交所中国公司治理报告(2008)显示,1996-2007年受到中国证监会与沪深交易所处罚的上市公司违规行为中,信息披露违规所占比重高达78%。在新的环境下,上市公司降低财务报告透明度的动机更加复杂,手段多样化而且更加隐蔽;上市公司的对会计信息的操纵行为与上市公司对大股东的利益输送、对股市的操纵相结合,依然对中小投资者造成严重危害。所以,研究财务报告透明度与投资者的保护及其相互作用,研究如何提高财务报告透明度以提高投资者保护,是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保护中小投资者的迫切现实需求。 本文主要以产权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以及认知理论、投资行为理论为指导,将提高财务报告透明度视为对投资者知情权的保护。作者认为知情权是投资者产权束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投资者产权保护的框架内探讨财务报告透明度(知情权保护)与投资者其他产权保护的关系,理清财务报告透明度与投资者其他产权保护的逻辑关系,研究财务报告透明度对投资者其他产权要素的作用路径,建立财务报告透明度对投资者保护作用路径的初步理论。 目前财务报告透明度有四类计量方法:(1)权威机构的评分;(2)自愿披露数量;(3)采用模型计算;(4)自己建立指标体系评分计量财务报告透明度。我国有深圳交易所公司信息质量评级是权威机构的评分,但是公司信息质量评级与公司绩效高度正相关,导致该评级在在绩效基础上提供增量信息较少,难以在本文的研究中作为财务报告透明度的代理变量。除了操控性应计模型法,其他方法也都存在不同的缺陷,难以适应本文的实证研究。在借鉴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构建新的操控性应计模型,将操控性应计的波动性作为盈余透明度的替代变量。 利用上述研究成果,利用认知理论和投资行为理论,利用上证和深证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高频数据,理论分析并实证研究财务报告透明度在资本市场对投资者的保护机制和保护成效: (1)研究在资本市场巨幅波动中财务报告透明度对投资者的保护。从股市泡沫产生的机制入手,借用心理学的证真偏差理论,深入分析财务报告透明度在股价暴涨的“牛市”氛围中,以及在股市暴跌的“熊市”氛围中所能够发挥的作用。采用操控性应计标准差的作为财务报告透明度的代理变量,用股市暴涨的涨幅和暴跌的跌幅对操控性应计标准差进行回归,发现高透明度财务报告能够降低投资者的证真偏差,减轻投资者在“牛市”对股价过于乐观的定价倾向,减少股价中的泡沫,从而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减轻投资者“熊市”中过于悲观的定价倾向,抑制低泡沫股票在熊市中的价格下降幅度,从而在股市的暴跌中保护投资者。由此证明财务报告透明度在股市暴跌暴涨两种情况下,通过抑制涨跌幅度发挥投资者保护作用。 (2)应用信息不对称理论、证真偏差理论,研究财务报告透明度是否能够降低信息不对称,降低投资者对股票价格的认知差异,从而降低买卖价差。在实证设计上区分了包含交易指令规模影响的有效价差和不包含交易指令规模影响的交易价差,并利用2004年到2008年中国上市公司非金融公司的年度财务数据,和2007到2008年1月10月股市上涨、高峰、低谷和正常4个时段各连续5个交易日的高频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在控制资产规模、交易量、股票价格、总资产净利润率及其增量等因素影响下,实证证明高财务报告透明度有显著的降低买卖价差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