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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P2P网络借贷的研究,现有文献更多的是基于Prosper、人人贷等单个平台的实证研究。相对而言,关于P2P跨平台以及行业的研究还比较有限,研究监管政策对于P2P平台发展影响的实证文章则更少。然而伴随着P2P行业跑路和停业平台的不断增加,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文件规范和治理网贷行业。因此,研究监管政策对P2P行业发展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利用多种计量模型和方法探究监管政策特别是2016年出台的互联网专项整治方案对P2P平台发展的影响。首先,为了研究“专项整治”对P2P平台成交量和效率的影响,本文分别构建了 P2P平台成交量和效率的影响因素模型。然后,在此基础上,利用DID(different indifferent)双重差分模型,研究“专项整治”具体的实施细则对平台成交量和效率的影响。最后,为了寻找识别问题平台的方法,帮助监管部门更好的制定规章制度,我们利用Logit回归构建了网贷平台的风险影响因素模型。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运营时间越长、初始风险准备金越多,则网贷平台的成交量越大,其配置效率和成本效率也越高;借款标的期限越长的平台其成交量越大,但高利率平台其成交量反而越低。“专项整治”之后,P2P平台的成交量并没有减少,反而有显著增加,其效率也继续得到提升。进一步,采用双重差分模型(DID)发现,相对于没有报表披露的平台,有运营报表披露的平台的成交量差距在“专项整治”之后继续增大,说明加强平台信息披露的监管不仅能有效甄别平台的优劣,还有助于优质平台凸现竞争优势。同时,“强迫银行托管”短期内会降低平台的成本效率,但通过“强制信息披露”可能会“有效甄别”不同配置效率的平台,而加入自律性行业协会的“自选动作”提高了 P2P平台的资源配置效率和成本效率。总体而言,针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专项整治”促进了 P2P行业的健康发展。对于问题平台的识别,本文发现股东背景过于简单是产生P2P问题平台的重要因素。具体而言,法人股东数能显著识别平台的风险,法人股东越少,平台风险越大;自然人股东数对跑路和停业的问题平台有很强的识别能力,自然人股东越多,越容易发生这两类问题平台;公司关联方对问题平台的识别能力也十分显著,关联方越多平台风险越小。本文的创新点在于:(1)首先是研究内容的创新;现有文献缺乏从监管的角度研究P2P平台,而无论从学术的层面还是从现实的层面来说,本文研究监管政策对P2P行业发展的影响都具有重要意义。(2)其次是研究方法的创新;本文采用了双重差分模型控制了样本的选择性偏差,可以更准确地研究“专项整治”的实施细则对P2P平台成交量和效率的影响以及对平台的“甄别作用”。(3)最后是研究结论的创新;本文发现“专项整治”后,P2P平台的分化更加明显;关于问题平台的识别,本文首次从股东背景的角度研究发现股东背景过于简单是产生P2P问题平台的重要因素。总体而言,本文较深入、全面地研究了“专项整治”对P2P平台成交量和效率的影响以及问题平台的识别。希望本文的实证结果能对网贷平台监管政策的制定提供一些新的证据和思路,也为投资者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