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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绿色发展战略,建立环境治理的综合整治制度,以政府、市场和社会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环境,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环境治理对我国的稳健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环境治理的体制、机制建设关系治理改革的成败。目前,我国农村环境问题突出,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然而农村环境的治理效率极低,因此研究多元主体视角下我国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困境及对策,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以治理理论、多中心治理理论为主要理论基础,通过梳理我国农村生态环境的总体状况、形成原因及治理存在的问题,探讨我国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体制、机制的概况,并指出存在的不足,由此提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农村生态环境的对策及建议,推动解决我国日益严峻的农村生态环境问题。从多中心治理视角来看,我国环境治理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一是以政府作为唯一治理主体的环境治理阶段。政府主要通过行政手段对环境进行治理;二是引入市场机制治理环境的阶段。市场主要通过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来治理环境;三是引导公众参与的阶段。主要通过社会公众对政府及市场环境治理行为进行监督来治理环境。通过上述三个阶段的发展,可以看出治理体制、机制的变化,由政府单一主体治理环境到引入市场机制,弥补国家宏观调控的不足,再到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环境治理,说明了我国多元主体治理的发展历程,也反映了政府在环境治理过程中,对环境治理认识的不断丰富和完善。基于我国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政府、市场和社会公众三类主体的治理困境,本研究以多中心治理理论为支撑,围绕体制、机制建设的终极目标,努力解决多元主体的权责不清问题,从而引导多元主体的良性互动,实现多元协同共治。为此,本研究尝试建立多元主体良性互动协同治理框架,“多元”即环境治理相关利益主体,包括政府、市场、社会公众等多元主体。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核心理念在于,通过发挥政府宏观调控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并最大限度调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公众多元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建立各主体间的平等对话机制,真正实现多元主体间的协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