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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发展水平有了很大的发展,1978年,我国的人均GDP为318元,到2006年达到了16084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了3.3倍多。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的个人收入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同时收入差距的矛盾日益显现,并对我国经济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缩小个人收入分配差距和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因此,对收入分配问题进行专门地系统地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意义。论文结合经典的收入分配衡量指标和公平理论,对我国收入分配不均等现状进行了量度和测算,发现我国收入分配不均等程度较高并呈加速、扩大趋势。居民整体收入差距大于城市居民之间、农村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农村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大于城市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分析了造成农村居民收入不均等、城镇居民收入不均等以及城乡收入差距的三个主要因素:城乡生产商品贸易条件的不对等、要素移动的限制和社会福利政策的歧视。同时本文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分析方法深入系统的阐述了寻租理论,并分析了寻租产生的原因。另外,把垄断作为影响我国居民居民收入不均等的主要原因来进行分析。明确指出寻租和垄断都加剧了我国居民收入不均等的进程,使社会的不公平和机会的不均等现象不断加剧。论文最后针对我国不均等现状的分析,并提出了缩小我国居民收入不均等的对策和建议。首先,解决居民之间收入不均等的问题必须依靠经济增长,尽管在经济增长的过程中,会因为社会分工以及相关的原因产生一些收入分配在绝对数额上出现收入不均等继续加剧的状况。但是经济增长是解决居民收入不均等的根本途径,当经济增长到达一定程度后,整体水平的拉近有助于缩小这种差距。其次,充分发挥税收的积极作用,完善税收综合调控体系。通过完善税制,加强征管,建立起一个多税种协调配合、覆盖个人收入运行全过程的税收调节体系,充分发挥税收在收入分配调节中的职能作用。第三,进一步完善管制和监督机制,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只有加强法律和其他制度的建设,才能维护社会稳定,最终在全社会范围内实现“共同富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