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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安居乐业”一直是我们大多数人的追求,可是随着我国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发展,特别是房地产经济的飞速发展,买不起房已经成为了大部分人面临的新问题,为了有效改善我国中低收入者等弱势群体的住房问题,构建一个和谐、稳定、健康的社会,我国政府推出了保障性安居工程这一项目。虽然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国的住房压力,但是审计署在新发布的2015年第30号审计结果中揭露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审计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主要包括部分单位虚报材料套取资金、部分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部分资金筹集和拨付不到位、部分地区住房保障分配审核不严格、部分地区保障对象退出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阻碍了我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健康发展,还影响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的绩效。因此,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我国贫困家庭的住房条件,对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具有很重大的意义。本文主要运用绩效审计5E模型对研究对象进行客观评价,以5E理论概述转化为5E实践指标,以保障性安居工程为研究对象,以绩效审计的基本理论概念为切入点,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绩效审计研究及实务经验,结合我国近几年审计署发布的关于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审计结果公告,重点以A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审计项目为案例,从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对象、审计程序、审计方法、审计内容、审计重点及审计结果等这几个方面分析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审计的现状,并且着重从审计程序、审计方法、审计内容等这几方面阐述了其存在的问题,以及存在这些问题的成因,并针对上述的情况,从政府层面、审计制度层面、审计机关层面、审计方法层面来提出确实可行的对策,对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审计的理论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本文的创新之处是将绩效审计的5E评价指标与A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绩效审计的实践相结合,具体分析了该市的评价指标体系,为我国绩效审计工作的实践提供一定的指导意义。但是由于写作时间和本人能力有限,再加上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审计具有较强的实操性,所以本文的撰写不可避免的会存在一些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