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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更多优质的服务得以被提供给用户。聚合平台就是通过深度链接技术发展出来的。各种不同类型的聚合平台,一方面使得用户更加方便地获取其所需信息,另一方面又有可能对著作权人的利益造成严重影响。在浏览新闻的时候,网民会在百度、必应、搜狐等上进行搜索,其聚合来自于不同平台的文章。这一方式使得用户不用登录其他网站,用户的阅读需求就能够得到充分地满足;试听和下载音乐也可如法炮制,即网民可以通过在百度上直接搜索来进行获得,而无需进入网易云音乐或者酷狗之类的第三方网站;当然,图片也是可以在百度上直接就能欣赏得到,若浏览者真的需要,也可以进入图片原网站,去查看图片的原始来源,即拥有图片版权的网站。目前在百度上除了视频外需要跳转至第三方网站,其他如新闻、图片、音乐都可以聚合。用户无需离开百度聚合平台,就能够享受一站式的服务,这大大节约了网民的时间,提高了信息利用的效率。或许是视频涉及到更大的利益,亦或许是百度公司足够强大,所以涉及到图片、音乐聚合的很多案例,百度虽作为被告但最后都获得了法院法官的认同、赢得了相关诉讼。新闻可以在百家号上看,音乐可以在千千音乐上听,图片可以在百度图片上直接欣赏、下载。然而对于视频,百度不能在自己的网站上直接播放来自于第三方网站的视频作品,用户需要通过跳转到第三方网站才能够对相关资源进行播放或下载。百度在图片、音乐等领域实现聚合没有障碍,而在视频领域却遭遇了很多障碍,最后一些相对规模来说较小的公司去争夺这块市场。本文是在丛林法则这一视野中探究视频聚合平台的聚合行为。把视频聚合平台比作丛林中的鬣狗、而视频网站则比作为丛林中的虎狮,通过这种类比,并进行深入分析,从而分析视频聚合平台侵犯视频网站信息网络传播权应采取哪一种标准,才能更好地促进互联网行业的发展以及更好地平衡公众与著作权人之间的利益。本文划分为五个部分:第一个部分介绍视频聚合行为的技术原理以及其核心技术深度链接所带来的正负两个方面的影响。通过对其原理的剖析,来阐述这一新的视频播放模式。对于这一新的模式,先从其内涵,即深度链接技术做分类分析,从而有利于对其本质进行理解。接下来就是论述这一革新对视频播放领域造成的影响,既有促进影视作品传播的积极方面,也有对当下播放模式的冲击,使得视频网站的合法利益受到冲击。第二个部分先论述丛林法则下视频聚合平台与视频网站之间的关系,然后从正反两个方面去深入分析视频聚合平台的现状,最后总结其存在的合理性。一个事物的优势决定其存在,而其不足则会促进它的发展。第三个部分综述目前从司法判决上总结的各种视频聚合平台的侵权认定标准。在论述这些标准的过程中,笔者还结合很多学者的观点以及经典案例。最后再阐述服务器标准是视频聚合平台与视频网站之间关系的最合理的侵权判定标准的几个理由。在这个过程中,会利用判例去阐述服务器标准在其他聚合平台上的运用,进而分析在视频聚合平台上使用的合理性。第四个部分着重论述服务器标准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通过介绍聚合平台发展历史的脉络的方式,从图片、音乐到视频作品案例的剖析中,更加论证在丛林法则下聚合平台的侵权标准应采用服务器标准。最后一个部分,探讨认定视频聚合平台行为性质的正确思路。进一步梳理视频聚合平台法律性质的各种思路,并在2018年年底审结的腾讯公司诉上海真彩公司的案例作为路径来阐述这一正确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