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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工程担保制度是担保制度与工程建设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它对于规范工程参与利益主体的交易行为,防范和化解公共工程风险,保障公共工程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过去以保证金、工程保险等形式的担保行为给建筑企业带来巨大资金压力的同时,还时常带来低价中标引发的工程质量不达标、农民工工资拖欠以及企业违约跑路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一担保弊端,2018年7月住建部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实施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到2020年,各类保证金的保函替代率要提升30%。这一措施将有助于建筑企业释放更多可用资金,减轻自身负担,保障工程质量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推进工程担保制度。然而,作为一种控制工程建设履约风险的工具,工程保函在试点与推广过程中也面临着担保市场不健全、履约能力不足、监管制度缺失等新的风险问题,实际的政策执行效果与制度预期存在明显的偏差,这也对政府部门如何进行工程担保风险管理,实现预期的制度目标提出了新的挑战。在此背景下,2019年7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在颁布的《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中继而指出,要“全面提升工程担保保证人风险评估、风险防控能力,切实发挥工程担保作用。”广州市最为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经济基础雄厚,每年在建工程规模总量巨大,公共工程担保新制度的推行尤为重要。因此,在新的政策要求下,相较于传统的以现金保证金为主的工程担保,研究以保函为代表的担保新形式下工程担保活动存在哪些风险问题,地方政府存在哪些风险管理的困境,以及如何通过制度设计去防控风险发生,进而探索出政府、担保主体与建筑企业三方的良性互动模式,协同推行公共工程担保制度实现预期目标,对于我国政府公共工程担保风险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研究在国内外研究综述和相关理论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广州市政府公共工程担保风险管理的问题与现状,分别对广州市政府管理部门、银行部门以及建设单位设计访谈提纲,通过深度访谈和案例分析,从不同主体对担保中的风险管理问题与原因进行分类归纳,发现政府在公共工程担保风险管理中存在:对保函价值与风险的认知存在偏差、事前风险预警能力不足、事中信息共享水平低以及事后缺乏综合决策能力。在借鉴国内外工程担保制度开展的优秀经验基础上,本研究从制度、技术、组织以及理念四个层面提出了改善广州市政府公共工程担保风险管理的对策建议,主要包括建立和完善市场征信体系,落实公共工程担保核实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化管控能力,建立电子担保服务平台;明确责权利关系,加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树立履约守信意识,加强公共工程担保风险防控教育以及创新政府监管方式,加强风险防控手段多元化和全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