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制度的法理研究

来源 :南京师范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a0002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民事法律行为,即大陆法系话语背景下的法律行为,指私人的、旨在引起某种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示。此种效果之所以得依法产生,皆因行为人希冀其发生。 民事法律行为效力指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约束力或拘束力,其约束力或拘束力的权威由国家强制力予以保障。民事法律行为具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的法理根据在于一个前提、一种局限和三个目标。一个前提是指对民事法律行为主体的理性人假定,即民事法律行为之所以被赋予相当于法律的效力在于法律首先假定每一个当事人均具有理性。一种局限指国家的治理技术包括法律治理技术的局限,这一局限的存在使得国家不得不在一定范围内放任当事人自主决定。三个目标指价值上的目标、经济上的目标、社会进步的目标,即人们坚持认为这一制度能够达到价值上的、经济上的和社会进步的目标。 民事法律行为具有不同的效力类型,如有效的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等。效力类型具有多样性的理由是:一个前提中理性人假定的失败、“一种局限”理论中的局限性得到补救、三个目标的缺失或部分缺失。换句话说,由于人的有限理性,国家治理技术的成熟和人们行为目标的难以完全实现的事实,我们才赋予法律行为以不同的效力。 我们依据“损害原则”来划分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类型。可撤销法律行为指有关当事人利益受到或可能受到不正当损害的法律行为,其损害的对象是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的法律行为的某一方当事人,损害的客体是某一方当事人的经济上的利益及个体人格上的利益。效力未定法律行为指损害或可能损害与当事人有关的第三人的利益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利益的法律行为,其损害的对象为与当事人有关的第三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损害的客体是经济上的利益、个体自决的利益。无效法律行为指损害或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与私法自治的根本精神的法律行为,其损害的对象为当事人以外的不特定人或无行为能力人,损害的客体为公共利益或社会文明进步之利益。 总体而言,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制度的变化与社会演进紧密联系。在社会的进程中,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制度走过了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从形式主义到非形式主义的运动,从家庭本位到个人本位、社会本位的运动,从绝对到相对的运动。
其他文献
针对广东地处热带亚热带过渡带的气候特点,充分考虑运行及建造成本低的设计原则,提出一种经济型温室的设计方案。该方案包括主体架构、室外遮阳系统、湿帘风机降温系统,可以
【案情】2012年12月,时任某村村支书的王某某,为了帮助其在银行工作的女儿王某完成当年吸储任务,私自将100万元村集体所有的公款从A银行取出,并以单位名义存放于王某工作的B银行,
报纸
ue*M#’#dkB4##8#”专利申请号:00109“7公开号:1278062申请日:00.06.23公开日:00.12.27申请人地址:(100084川C京市海淀区清华园申请人:清华大学发明人:隋森芳文摘:本发明属于生物技
二十一世纪,艺术教育趋向综合发展,音乐、美术、影视、戏剧、舞蹈等不同门类的艺术相互交叉,互相渗透,而如今社会上我们还是经常会听见一些声音,比如“老师,我的孩子是不是走
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我国农业得到快速发展,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在农业机械化的过程中,农机是重要的工具,但不是唯一因素,还要有农艺的配合,农机与农艺之间有紧密的联
众所周知乐理是音乐学习的基础知识,其重要性也不言而喻,乐理知识是否扎实也决定学生之后的音乐道路是否顺畅。乐理学习的作用在于培养学生的音乐理论基础以及正确的节奏感,
<正>蛹蛋白丝是综合利用高分子改性技术、化纤纺丝技术、生物工程技术将蚕蛹蛋白经特有的生产工艺配制成纺丝液,再同粘胶按比例共混纺丝,在特定的条件下形成的
1西昌市农牧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现状1.1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情况一是按照“一场一策”整改方案的要求,在2017年对27个存在问题的规模养殖场和1693户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