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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决定了公司的资本结构是资本结构理论的核心问题,但是却没有一个理论可以解释资本结构中出现的所有问题。MM(1958)开创了现代资本结构理论,不仅为资本结构问题研究提供了方法论基础和技术工具,更为后续的研究指明了方向。其后的理论发展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资本结构理论进行了丰富和拓展。MM理论、修正后的MM理论、权衡理论、修正后的权衡理论、优序融资理论,是资本结构理论中的经典理论,却都是20世纪90年代以前的研究成果。而20世纪90年代初至今,资本结构理论研究却没有重大突破。尽管没有突破原来的概念体系,其后的资本结构理论也还是有一些重要的进展。比如权衡理论发展到后期,人们开始由静态研究转向动态研究,即不再局限于单一期间的研究。另外还有基于行为金融学的视角,用市场择时理论对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选择进行解释和探讨。综上,企业资本结构的变化可同时遵循不同理论的预期,更进一步验证了“目前没有一种理论能够同时解释资本结构特征的所有典型事实”,这也预示着对于资本结构决定因素的理论研究未完待续,任重道远。
本质上,资本结构的相关问题源于债权与股权的差异。Harris和Raviv(1991)认为前30年对资本结构的研究是基于债务合约的4个性质:破产、股权现金流对公司收益的凸性、债务价值相对公司业绩不敏感、经理持股比例与公司杠杆比例的关系。由于前三个性质本质上都源于股东有限责任这一现代公司最重要的制度安排,因此迄今为止现代资本结构理论的主体是研究税收的影响和基于股东有限责任、外部股权融资的机理问题。更进一步,理论探讨和对美国市场的实证研究基本上达成了一个共识:债务相对股权的税收利益是公司债务融资最重要的基本利益之一。
而自从MM(1958)以来,学术界对税收如何影响债务的税收利益,进而如何影响资本结构的问题进行了广泛探索,经历了从考虑公司所得税到同时考虑公司所得税、个人利息税和股权收入税的过程,对该问题的认识不断深入。Miller(1977)深入探讨了税制对公司资本结构的影响,研究发现在均衡状态下,边际投资者的利息收入产生的个人所得税正好冲抵公司债务融资节省的税收支出,公司的资本结构不影响公司价值。该结果有助于解释实践中相似的公司为什么具有迥异的债务比例。基于美国数据的大量实证研究表明,债务的净抵税利益相当可观,对资本结构选择具有重要影响,尽管债务的个税劣势虽然能够对冲一部分公司税优势,其数量远低于边际投资者的边际税率(Graham,2003)。
所得税作为中国重要的税种,伴随中国税制的全面建设改革,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发展方向已经不可阻挡。一方面,2008年1月1日起中国开始实施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该法案首次实现了两税合并,内、外资企业实行统一的25%所得税税率;统一税收优惠政策,有效解决了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目标不明确、方式单一、区域优惠过多等问题,有效了促进企业在尽可能公平的税收制度环境下的平等竞争;调整法定税率,即对法定税率进行了大幅调整,除部分企业税率不发生变化外,大部分企业税率下降,还有部分企业因为优惠税率政策的取消而导致税率上升。综上,现行企业所得税法既涉及到税率的变化,同时也涉及到抵扣抵免政策的变化,这些政策的变化为研究企业所得税与资本结构的关系以及资本结构变动方式提供了难得的契机。另一方面,根据2014年5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资本市场在未来长期发展中的趋势展望,“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是目前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而资本市场的市场化需要全方位的制度推动,税收制度作为中国宏观经济调控的政策工具,在这个过程中需要顺势逐步推进,因此“按照宏观政策和税制改革的总体方向,统筹研究有利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税收政策”,是结合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趋势对现行税收制度改进的迫切要求。现有中国资本市场制度环境是一个复杂而独特的自然实验环境,在这样的一个制度背景下,中国企业所得税制度的改革将对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产生怎样的影响昵?
在中国法律体系不完善、制度环境不理想以及债券市场不发达的环境下,企业产权关系不清晰,企业运行面临着预算软约束和信贷软约束,缺乏有效的投资者保护机制。中国企业融资的基本环境离成熟的市场经济环境还相距甚远,这种运行环境的差异导致了西方资本结构理论不能完全适合中国的实际情况。中国上市公司具有较为明显的股权融资倾向,并且受利益最大化的驱使过度追求融资数量,这不仅阻碍了中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达到最优,还进一步影响了公司长期发展。综上,本文比较中外影响资本结构理论的宏观和微观因素,同时从制度和市场的角度思考中国资本结构的选择存在其特殊性,除了不直接援引西方主流的资本结构理论,还需要立足于中国资本市场和宏观经济环境的现实研究企业所得税对中国资本结构决策的影响,综合性地提出更加具有解释力和具有现实指导作用的理论。
本文在全面整理和系统总结国内外关于所得税与资本结构决策领域的已有理论和实证文献的基础上,基于中国上市公司2005-2013年的横截面数据,以及2007年所得税改革这一外生事件,对中国上市公司企业所得税与资本结构调整及其影响公司价值的内在机理展开实证研究。具体而言,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包括:
第一章为导论,主要介绍了全文的研究背景及选题意义,在对中国企业所得税改革的现实背景以及资本结构理论研究现状全面梳理的基础上,总结出本文的选题意义。阐述了本文主要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勾勒出全文的整体框架,提炼出全文的主要创新点。
第二章为中国企业所得税改革和资本市场制度背景分析。重点介绍了中国企业所得税改革和资本市场发展的制度背景,尤其关注中国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带来的税制变动和资本市场的制度环境现状和发展趋势可能对中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决策造成的影响。通过梳理相关制度,明确了税收制度是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有力工具,为后文从资本市场的微观主体即上市公司出发,探讨企业所得税改革是如何影响公司内部资本结构决策,做了必要的背景铺垫。同时,结合中国资本市场融资环境,对中国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按照时间变迁进行了整体阐述,使得后文的研究有扎实的现实依据。
第三章为理论基础与文献评述。通过全面梳理和系统总结国内外所得税与资本结构决策的理论基础和经验文献,最终明确本文基于资本结构决策问题研究的理论意义,并且在以往经验研究文献的基础之上寻找基于中国制度背景的研究突破口,为后文的实证研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和文献基础。
第四章为全文实证检验体系中的基础性章节,重点考察了中国上市公司2005-2013年间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与资本结构调整的相互关系,并以2007年企业所得税改革为契机,实证考察了企业所得税改革前后上市公司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变动对改革前后负债水平变动的影响。通过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相结合的方法,该章节详细论证和经验证明了中国上市公司持有负债能够产生抵税收益,即验证了负债抵税收益在中国的适用性。
第五章为全文实证研究体系中的关键章节,在第四章对中国上市公司企业所得税与资本结构决策相互关系,以及资本结构调整路径选择等实证检验的研究基础上,分别从个人所得税、破产成本、代理成本和财务报告成本四个方面对中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决策需要考虑的重要成本展开了进一步的实证检验。研究发现:个人投资者层面的债务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相对股息、红利收入个人所得税的个税劣势,可以部分抵消中国上市公司持有债务在企业所得税层面的抵税优势;破产成本、代理成本和财务报告成本都是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决策需要权衡的重要成本,能够对上市公司负债抵税收益产生重要影响。
第六章为全文实证研究体系的最后一章,利用中国上市公司2005-2013年横截面数据的实证检验结果表明,公司负债水平的增加能够增加债务利息支出的抵税收益,进而增加公司价值,为资本结构调整与公司价值相关性提供了经验证据;进一步以2007年企业所得税改革为研究契机的实证检验结果表明,公司负债水平变动对上市公司市场价值增加能够发挥显著作用,且企业所得税改革后资本结构的适应性调整能够显著增加公司市场价值。最后,基于个人所得税、代理成本、破产成本和财务报告成本的进一步检验发现,资本结构调整对公司价值的影响受到以上成本的影响,为第五章的实证检验结论提供了进一步的稳健性检验。
第七章为全文的总结、研究不足以及对今后研究方向的建议与展望。本章在以上章节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的基础上,总结了全文的研究结论,并分析了本文的研究不足,进一步提出了今后研究方向的建议与展望。
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本文发现:首先,由于持有负债的利息支出能够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上市公司持有负债产生的抵税收益使得上市公司负债水平与企业所得税呈现正相关关系,这一理论分析结论得到中国上市公司2005-2013年大样本数据的经验支持。此外,本文基于2007年企业所得税改革引起上市公司实际税负变动的实证检验结果也表明,改革后实际税负变动与公司负债水平变动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税率上升的公司,由于负债抵税收益的增加显著调增了公司负债水平,税率下降的公司则由于负债抵税收益的下降显著调低了公司负债水平。而且,上市公司负债水平变动存在一定的调整成本,2008-2010年间企业所得税改革对上市公司负债水平变动的影响呈显著增加的态势。另外,进一步对企业所得税改革后上市公司资本结构调整路径选择的实证检验发现,上市公司对于资本结构的调整更愿意通过负债变动实现,而不是进行所有者权益的调整,符合优序融资理论的预期。而且,上市公司更多地是通过调整有息负债水平调整负债水平,从而实现抵税收益,而不是非债务税盾。最后,上市公司对于有息负债期限选择也更多依赖短期负债水平的变动,而不是调整长期负债水平。
其次,本文通过对中国上市公司2005-2013年横截面数据进行的考虑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后综合抵税收益与公司负债水平相互关系,以及2012年个人股息、红利所得税税率优惠调整后税率变动与公司负债水平变动相互关系的回归检验,为个人所得税影响负债抵税收益的经典理论假说提供了中国的经验证据。此外,进一步的实证检验结果还验证了破产成本、代理成本以及财务报告成本是中国上市公司进行资本结构决策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本文基于2007年企业所得税改革的实证检验结果表明,高杠杆上市公司对税率下降的反应更为敏感,而低杠杆上市公司对税率上升的反应则更为敏感;大股东控制的上市公司面临较高的代理成本,其2007年企业所得税改革前后实际税负变动与公司负债水平变动的敏感性相对较低,为代理成本影响负债抵税收益提供了中国情景下的经验证据;利用中国数据经验证明了财务报告成本能够对上市公司实际税负变动与公司负债水平变动之间的敏感性施加重要影响。经验研究结果表明,上市公司在资本结构决策时不仅需要考虑抵税收益,还要权衡一些重要的非税因素,其中个人所得税、破产成本、代理成本以及财务报告成本都是资本结构决策时需要仔细权衡的重要因素。
最后,本文还发现公司负债水平的增加能够增加债务利息支出的抵税收益,进而增加公司价值,进一步地,关于2007年企业所得税改革前后公司负债水平变动影响公司价值变动的实证检验结果也表明,公司负债水平变动对上市公司市场价值增加能够发挥显著的作用,且企业所得税改革后资本结构的适应性调整能够显著增加公司的市场价值。而且,进一步从个人所得税以及“非税成本”角度对资本结构调整与公司价值相关性的实证检验结果也表明,上市公司资本结构调整对公司价值的影响受到了个人所得税以及“非税成本”的影响,如果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决策时面临较高的个人所得税、破产成本、代理成本或财务报告成本,资本结构调整对公司价值的影响则要明显降低。
本文的研究贡献和创新如下:
首先,相较于以往文献,本文全面考虑了企业所得税和“非税成本”对资本结构决策的影响。以往的文献仅仅研究了企业所得税对公司资本结构决策的影响(吴联生和岳衡,2006;王跃堂等,2010;李增福等,2012),却没有全面考虑在企业所得税影响企业资本结构决策的过程中需要权衡的“非税成本”,本文对此进行了拓展。同时,本文在李增福和李娟(2011)对中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路径选择初步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了中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路径选择偏好顺序。
其次,本文在探讨西方经典资本结构理论在中国适用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实证检验了个人所得税对企业负债抵税收益的影响,弥补了国内该领域研究文献的不足,并提供了稳健、可靠的经验数据支持。近几年来,国外学者Faccio和Xu(2012)利用OECD国家1981-2009年间近500次所得税改革为研究契机,为个人所得税影响资本结构决策提供了跨国数据的经验支持,而且也证明了美国2003年个税减免导致公司降低了负债水平;Lin和Flannery(2013)以美国2003年个税减免为契机的经验研究也表明,个税减免后公司明显降低了负债水平(5%左右),而且边际企业所得税税率较低的公司受到减税的影响明显更强。目前国内关于个人所得税影响负债抵税收益的文献则相对稀少,尤其缺乏大样本数据的经验支撑。本文基于中国2012年关于个人股息红利差别化税率调整的“准自然实验”环境,实证检验了个人所得税影响负债抵税收益在中国的适用性,旨在弥补国内关于个人所得税与资本结构决策经验研究的不足,并为国际上关于个人所得税与资本结构决策因果联系的实证研究提供中国数据的经验支持。
最后,本文还进一步考察了所得税改革后上市公司的适应性调整能否增加公司价值,并得出肯定的结论。本文的研究发现税率上升后提升负债水平、税率下降后降低负债水平的上市公司显著增加了市场价值,意味着上市公司根据税率变动进行积极的适应性资本结构调整能够显著增加公司的市场价值,该结论有助于加深上市公司管理层和投资者对资本结构决策有用性及其作用机理的认识,为上市公司进行资本结构决策时充分考虑企业所得税的影响提供有力的经验依据。同时,本文是基于中国2007年企业所得税改革和2012年投资者层面个人所得税税率调整进行的实证研究,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内生性问题,结论相对稳健,不仅丰富了国内关于企业所得税对资本结构决策、公司价值影响的研究文献,也为国外的相关研究提供了国际比较和借鉴。
本质上,资本结构的相关问题源于债权与股权的差异。Harris和Raviv(1991)认为前30年对资本结构的研究是基于债务合约的4个性质:破产、股权现金流对公司收益的凸性、债务价值相对公司业绩不敏感、经理持股比例与公司杠杆比例的关系。由于前三个性质本质上都源于股东有限责任这一现代公司最重要的制度安排,因此迄今为止现代资本结构理论的主体是研究税收的影响和基于股东有限责任、外部股权融资的机理问题。更进一步,理论探讨和对美国市场的实证研究基本上达成了一个共识:债务相对股权的税收利益是公司债务融资最重要的基本利益之一。
而自从MM(1958)以来,学术界对税收如何影响债务的税收利益,进而如何影响资本结构的问题进行了广泛探索,经历了从考虑公司所得税到同时考虑公司所得税、个人利息税和股权收入税的过程,对该问题的认识不断深入。Miller(1977)深入探讨了税制对公司资本结构的影响,研究发现在均衡状态下,边际投资者的利息收入产生的个人所得税正好冲抵公司债务融资节省的税收支出,公司的资本结构不影响公司价值。该结果有助于解释实践中相似的公司为什么具有迥异的债务比例。基于美国数据的大量实证研究表明,债务的净抵税利益相当可观,对资本结构选择具有重要影响,尽管债务的个税劣势虽然能够对冲一部分公司税优势,其数量远低于边际投资者的边际税率(Graham,2003)。
所得税作为中国重要的税种,伴随中国税制的全面建设改革,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发展方向已经不可阻挡。一方面,2008年1月1日起中国开始实施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该法案首次实现了两税合并,内、外资企业实行统一的25%所得税税率;统一税收优惠政策,有效解决了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目标不明确、方式单一、区域优惠过多等问题,有效了促进企业在尽可能公平的税收制度环境下的平等竞争;调整法定税率,即对法定税率进行了大幅调整,除部分企业税率不发生变化外,大部分企业税率下降,还有部分企业因为优惠税率政策的取消而导致税率上升。综上,现行企业所得税法既涉及到税率的变化,同时也涉及到抵扣抵免政策的变化,这些政策的变化为研究企业所得税与资本结构的关系以及资本结构变动方式提供了难得的契机。另一方面,根据2014年5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资本市场在未来长期发展中的趋势展望,“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是目前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而资本市场的市场化需要全方位的制度推动,税收制度作为中国宏观经济调控的政策工具,在这个过程中需要顺势逐步推进,因此“按照宏观政策和税制改革的总体方向,统筹研究有利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税收政策”,是结合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趋势对现行税收制度改进的迫切要求。现有中国资本市场制度环境是一个复杂而独特的自然实验环境,在这样的一个制度背景下,中国企业所得税制度的改革将对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产生怎样的影响昵?
在中国法律体系不完善、制度环境不理想以及债券市场不发达的环境下,企业产权关系不清晰,企业运行面临着预算软约束和信贷软约束,缺乏有效的投资者保护机制。中国企业融资的基本环境离成熟的市场经济环境还相距甚远,这种运行环境的差异导致了西方资本结构理论不能完全适合中国的实际情况。中国上市公司具有较为明显的股权融资倾向,并且受利益最大化的驱使过度追求融资数量,这不仅阻碍了中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达到最优,还进一步影响了公司长期发展。综上,本文比较中外影响资本结构理论的宏观和微观因素,同时从制度和市场的角度思考中国资本结构的选择存在其特殊性,除了不直接援引西方主流的资本结构理论,还需要立足于中国资本市场和宏观经济环境的现实研究企业所得税对中国资本结构决策的影响,综合性地提出更加具有解释力和具有现实指导作用的理论。
本文在全面整理和系统总结国内外关于所得税与资本结构决策领域的已有理论和实证文献的基础上,基于中国上市公司2005-2013年的横截面数据,以及2007年所得税改革这一外生事件,对中国上市公司企业所得税与资本结构调整及其影响公司价值的内在机理展开实证研究。具体而言,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包括:
第一章为导论,主要介绍了全文的研究背景及选题意义,在对中国企业所得税改革的现实背景以及资本结构理论研究现状全面梳理的基础上,总结出本文的选题意义。阐述了本文主要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勾勒出全文的整体框架,提炼出全文的主要创新点。
第二章为中国企业所得税改革和资本市场制度背景分析。重点介绍了中国企业所得税改革和资本市场发展的制度背景,尤其关注中国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带来的税制变动和资本市场的制度环境现状和发展趋势可能对中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决策造成的影响。通过梳理相关制度,明确了税收制度是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有力工具,为后文从资本市场的微观主体即上市公司出发,探讨企业所得税改革是如何影响公司内部资本结构决策,做了必要的背景铺垫。同时,结合中国资本市场融资环境,对中国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按照时间变迁进行了整体阐述,使得后文的研究有扎实的现实依据。
第三章为理论基础与文献评述。通过全面梳理和系统总结国内外所得税与资本结构决策的理论基础和经验文献,最终明确本文基于资本结构决策问题研究的理论意义,并且在以往经验研究文献的基础之上寻找基于中国制度背景的研究突破口,为后文的实证研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和文献基础。
第四章为全文实证检验体系中的基础性章节,重点考察了中国上市公司2005-2013年间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与资本结构调整的相互关系,并以2007年企业所得税改革为契机,实证考察了企业所得税改革前后上市公司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变动对改革前后负债水平变动的影响。通过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相结合的方法,该章节详细论证和经验证明了中国上市公司持有负债能够产生抵税收益,即验证了负债抵税收益在中国的适用性。
第五章为全文实证研究体系中的关键章节,在第四章对中国上市公司企业所得税与资本结构决策相互关系,以及资本结构调整路径选择等实证检验的研究基础上,分别从个人所得税、破产成本、代理成本和财务报告成本四个方面对中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决策需要考虑的重要成本展开了进一步的实证检验。研究发现:个人投资者层面的债务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相对股息、红利收入个人所得税的个税劣势,可以部分抵消中国上市公司持有债务在企业所得税层面的抵税优势;破产成本、代理成本和财务报告成本都是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决策需要权衡的重要成本,能够对上市公司负债抵税收益产生重要影响。
第六章为全文实证研究体系的最后一章,利用中国上市公司2005-2013年横截面数据的实证检验结果表明,公司负债水平的增加能够增加债务利息支出的抵税收益,进而增加公司价值,为资本结构调整与公司价值相关性提供了经验证据;进一步以2007年企业所得税改革为研究契机的实证检验结果表明,公司负债水平变动对上市公司市场价值增加能够发挥显著作用,且企业所得税改革后资本结构的适应性调整能够显著增加公司市场价值。最后,基于个人所得税、代理成本、破产成本和财务报告成本的进一步检验发现,资本结构调整对公司价值的影响受到以上成本的影响,为第五章的实证检验结论提供了进一步的稳健性检验。
第七章为全文的总结、研究不足以及对今后研究方向的建议与展望。本章在以上章节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的基础上,总结了全文的研究结论,并分析了本文的研究不足,进一步提出了今后研究方向的建议与展望。
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本文发现:首先,由于持有负债的利息支出能够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上市公司持有负债产生的抵税收益使得上市公司负债水平与企业所得税呈现正相关关系,这一理论分析结论得到中国上市公司2005-2013年大样本数据的经验支持。此外,本文基于2007年企业所得税改革引起上市公司实际税负变动的实证检验结果也表明,改革后实际税负变动与公司负债水平变动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税率上升的公司,由于负债抵税收益的增加显著调增了公司负债水平,税率下降的公司则由于负债抵税收益的下降显著调低了公司负债水平。而且,上市公司负债水平变动存在一定的调整成本,2008-2010年间企业所得税改革对上市公司负债水平变动的影响呈显著增加的态势。另外,进一步对企业所得税改革后上市公司资本结构调整路径选择的实证检验发现,上市公司对于资本结构的调整更愿意通过负债变动实现,而不是进行所有者权益的调整,符合优序融资理论的预期。而且,上市公司更多地是通过调整有息负债水平调整负债水平,从而实现抵税收益,而不是非债务税盾。最后,上市公司对于有息负债期限选择也更多依赖短期负债水平的变动,而不是调整长期负债水平。
其次,本文通过对中国上市公司2005-2013年横截面数据进行的考虑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后综合抵税收益与公司负债水平相互关系,以及2012年个人股息、红利所得税税率优惠调整后税率变动与公司负债水平变动相互关系的回归检验,为个人所得税影响负债抵税收益的经典理论假说提供了中国的经验证据。此外,进一步的实证检验结果还验证了破产成本、代理成本以及财务报告成本是中国上市公司进行资本结构决策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本文基于2007年企业所得税改革的实证检验结果表明,高杠杆上市公司对税率下降的反应更为敏感,而低杠杆上市公司对税率上升的反应则更为敏感;大股东控制的上市公司面临较高的代理成本,其2007年企业所得税改革前后实际税负变动与公司负债水平变动的敏感性相对较低,为代理成本影响负债抵税收益提供了中国情景下的经验证据;利用中国数据经验证明了财务报告成本能够对上市公司实际税负变动与公司负债水平变动之间的敏感性施加重要影响。经验研究结果表明,上市公司在资本结构决策时不仅需要考虑抵税收益,还要权衡一些重要的非税因素,其中个人所得税、破产成本、代理成本以及财务报告成本都是资本结构决策时需要仔细权衡的重要因素。
最后,本文还发现公司负债水平的增加能够增加债务利息支出的抵税收益,进而增加公司价值,进一步地,关于2007年企业所得税改革前后公司负债水平变动影响公司价值变动的实证检验结果也表明,公司负债水平变动对上市公司市场价值增加能够发挥显著的作用,且企业所得税改革后资本结构的适应性调整能够显著增加公司的市场价值。而且,进一步从个人所得税以及“非税成本”角度对资本结构调整与公司价值相关性的实证检验结果也表明,上市公司资本结构调整对公司价值的影响受到了个人所得税以及“非税成本”的影响,如果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决策时面临较高的个人所得税、破产成本、代理成本或财务报告成本,资本结构调整对公司价值的影响则要明显降低。
本文的研究贡献和创新如下:
首先,相较于以往文献,本文全面考虑了企业所得税和“非税成本”对资本结构决策的影响。以往的文献仅仅研究了企业所得税对公司资本结构决策的影响(吴联生和岳衡,2006;王跃堂等,2010;李增福等,2012),却没有全面考虑在企业所得税影响企业资本结构决策的过程中需要权衡的“非税成本”,本文对此进行了拓展。同时,本文在李增福和李娟(2011)对中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路径选择初步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了中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路径选择偏好顺序。
其次,本文在探讨西方经典资本结构理论在中国适用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实证检验了个人所得税对企业负债抵税收益的影响,弥补了国内该领域研究文献的不足,并提供了稳健、可靠的经验数据支持。近几年来,国外学者Faccio和Xu(2012)利用OECD国家1981-2009年间近500次所得税改革为研究契机,为个人所得税影响资本结构决策提供了跨国数据的经验支持,而且也证明了美国2003年个税减免导致公司降低了负债水平;Lin和Flannery(2013)以美国2003年个税减免为契机的经验研究也表明,个税减免后公司明显降低了负债水平(5%左右),而且边际企业所得税税率较低的公司受到减税的影响明显更强。目前国内关于个人所得税影响负债抵税收益的文献则相对稀少,尤其缺乏大样本数据的经验支撑。本文基于中国2012年关于个人股息红利差别化税率调整的“准自然实验”环境,实证检验了个人所得税影响负债抵税收益在中国的适用性,旨在弥补国内关于个人所得税与资本结构决策经验研究的不足,并为国际上关于个人所得税与资本结构决策因果联系的实证研究提供中国数据的经验支持。
最后,本文还进一步考察了所得税改革后上市公司的适应性调整能否增加公司价值,并得出肯定的结论。本文的研究发现税率上升后提升负债水平、税率下降后降低负债水平的上市公司显著增加了市场价值,意味着上市公司根据税率变动进行积极的适应性资本结构调整能够显著增加公司的市场价值,该结论有助于加深上市公司管理层和投资者对资本结构决策有用性及其作用机理的认识,为上市公司进行资本结构决策时充分考虑企业所得税的影响提供有力的经验依据。同时,本文是基于中国2007年企业所得税改革和2012年投资者层面个人所得税税率调整进行的实证研究,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内生性问题,结论相对稳健,不仅丰富了国内关于企业所得税对资本结构决策、公司价值影响的研究文献,也为国外的相关研究提供了国际比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