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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金融创新,既有稳定市场的功能,又可能给整个经济带来巨大的风险。当前,我国即将开设股指期货市场,如何控制风险是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股指期货风险的控制,涉及金融、管理、科技、法律等手段的综合运用。本文从法律角度入手,对股指期货风险控制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并结合我国现实国情提出完善建议。论文分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引言部分简要介绍了股指期货产生的历史及发展态势,以及我国股指期货市场建设的进程。在此基础上,引出本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目的,并过渡到正文。正文共分五章,采取总—分—总结构,首先提出问题,之后分别从主体、产品、交易行为规则等三个方面探讨了股指期货风险的法律控制,最后对我国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思考并提出建议。第一章:股指期货风险控制的基本理论问题。本部分首先对股指期货进行界定,并通过比较分析的路径认识股指期货交易的特征和功能。然后简述股指期货风险的来源和类型,并在结合我国现实国情的基础上提出中国开展股指期货交易后将面临的三类主要风险:主体风险、合约风险、交易过程中的风险。最后,结合我国相关实践经验从法律角度对股指期货风险控制中的问题进行思考,并提出风险法律控制的路径。第二章:股指期货市场主体风险的法律控制。由于股指期货风险大,要求市场参与者不仅应当具备相应的交易能力,还应当具备较高的风险控制能力。本部分结合我国当前规定,主要从入市途经和入市资格方面论述了投资者和中介机构进入市场的限制。第三章:股指期货合约风险的法律控制。股指期货市场与股票市场不同,没有所谓的一级市场,但在合约产品上市过程中通过各种制度安排对产品本身蕴涵的风险进行了控制。合约上市审批制度主要以防范市场操纵引发的流动性风险为核心,而股票价格指数信息作为股指期货合约的标的,其法律保护问题也涉及到对合约本身法律风险的控制。此外,该部分还对合约上市地点的模式以及选择中的风险控制因素进行了分析。第四章:股指期货交易中的风险控制制度。以控制风险为核心对交易行为设定的基本规则,构成股指期货交易中各项具体风险控制制度。本章结合海外成熟市场经验,对我国当前设计的各项具体制度进行比较和分析,主要论述了保证金制度、价格限制相关制度、交易部位限制相关制度、强制平仓制度等具体制度设计和功能。第五章:我国股指期货风险法律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我国即将推出股指期货,并已为其风险控制进行了大量的立法准备工作。但是法律环境的完善不是一时之功,需要不断的反思和改善。本文从所研究的角度,对我国在股指期货风险法律控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思考,并在结合国际经验和我国市场环境的基础上提出完善的建议。结论部分对全文进行总结,从四个方面强调我国应当在开设股指期货市场后,充分发挥法律机制的作用对股指期货交易风险进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