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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12月越南开始实行全面革新开放。革新开放前,越南百废待兴,物资匮乏,经济面临崩溃的边缘。革新开放后,越南逐步抛弃了旧的官僚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进而逐渐走上社会主义方向的市场经济发展模式。与此同时,越南的经济状况也逐渐趋于好转。在此过程中,越南重视利用海洋资源发展海洋经济,为越南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越共历届党代会引领革新开放事业逐步深入的同时,对海洋经济的发展也越来越重视。越共“六大”提出“利用海洋资源发展经济”;越共“七大”有了全面开发海洋经济的基本思路;越共“八大”提出重视海岛和沿海地区开发;越共“九大”明确提出海洋经济发展规划;越共“十大”提出要早日将越南建设成区域性的海洋经济强国;越共十届四中全会通过《至2020年海洋战略规划》,把海洋战略的制定上升到体现越南党和国家意志的政治高度,提出要建设海洋强国,“靠海致富”;越共“十一大”制定越南沿海、海洋、海岛地区主要海洋经济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越南《海洋法》;越共“十二大”强调发展海洋经济,同时保卫海洋“主权”。从越南革新开放和海洋经济政策整体的发展演变来看,越南经历了从革新前的萌芽起步阶段,到革新开放后的系统发展阶段,再到新世纪以来的成熟与完善阶段。革新开放为海洋经济政策的发展提供了环境和条件,而与此同时,具有丰富海洋资源优势的海洋经济产业正是革新开放事业中需要优先发展的能够快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经济产业。 随着越南历届党代会上对海洋经济的重视,越南政府也实施了一系列的海洋经济政策,包括海洋油气政策、海洋渔业政策、海洋海岛旅游政策、海洋运输政策,践行越南党和国家向海洋要权益、向海洋要经济的目标。越南政府实施的一系列海洋经济政策,一方面带动了越南经济社会的发展,深化和推进了越南的革新开放事业,推动了越南工业化、现代化建设进程,是实现国家发展大战略的重要平台;另一方面助推了南海问题国际化,给中越关系蒙上了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