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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是土地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生产所必须的基础资料,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基础。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担负着缓解我国人地矛盾、保护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维护社会稳定、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实现农业现代化等众多任务。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意义重大且影响深远,但国内对于高标准基本农田的研究尚不完备。在此背景下,如何科学、合理地进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的划定,以实现耕地资源的高效利用、耕地质量的提升、粮食产量的提高等目标,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在明晰高标准基本农田有关理论和内涵的基础上,本文以河南省伊川县为例,首先,全面分析研究区自然条件和土地利用状况;然后,结合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要求,构建包括土壤质量、地形条件、和基础设施3个方面,涵盖土层厚度、土壤质地、土壤pH值、有机质含量、土壤生态风险、海拔高度、坡度、连片程度、道路密度、灌溉条件、排水条件等11个指标的指标体系。运用层次分析法对评价指标进行加权处理,最终依据TOPSIS模型实现对伊川县基本农田耕地质量的综合评价,并利用自然断点法将综合评价结果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经统计可得,伊川县基本农田质量等级为一级的区域有16019.74hm2,占伊川县基本农田总面积的28.91%;伊川县基本农田质量等级为二级的区域有23344.59hm2,占伊川县基本农田总面积的42.14%;伊川县基本农田质量等级为三级的区域有14469.31hm2,占伊川县基本农田总面积的26.11%;伊川县基本农田质量等级为四级的区域有1564.05hm2,占伊川县基本农田总面积的2.82%。 将基于AHP-TOPSIS法所得伊川县基本农田耕地质量评价结果与伊川县耕地质量更新的有关数据进行对比叠加分析,可以得到综合评价的各个等级所与当地耕地国家自然质量等的对应情况。通过对比,可以看出本研究的评价结果与该地区耕地国家自然等的分布情况较为吻合。评价结果相对合理。 依据评价结果对研究区的基本农田进行分区。将综合评价等级为一级的区域划分为高标准基本农田重点建设区;综合评价等级为二级的区域划分为高标准基本农田重点后备资源区;综合评价等级为三级的区域划分为高标准基本农田限制建设区;综合评价等级为四级的区域划分为高标准基本农田不适宜建设区。 根据分区结果对研究区高标准基本农田的进行建设工作进行时序安排。近期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工作任务主要是优先开发重点建设区,中期建设的工作任务是对重点后备资源区进行开发,远期建设的工作任务是对限制建设区进行开发和改造,同时注意不适宜建设区的维持和改造工作。 依据伊川县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前人的研究经验,选取坡度、灌溉条件、排水条件和土壤生态风险4项指标对伊川县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工作进行分类。明确各个分区今后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工作内容,在建设的次序方面,依据从优到劣、从易到难的原则,依序对伊川县的基本农田开展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