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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改革是目前我国建设工程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任务,由于政府投资项目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相当大,因此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改革具有重要意义。随着加入WTO的日渐深入,寻找新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以适应于国际化的发展刻不容缓。代建制项目管理模式作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改革的重要方法,在我国各个地方都在尝试这种模式。本文是基于上海市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模式作为背景,结合上海在实施代建制过程中的一些尝试,总结和分析了代建制模式下政府投资项目的理论基础、市场机制,操作流程以及监督体系,并提出了将非经营性政府投资性项目作为突破口的必要性和意义。 本文首先对国内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做了一个总结分析,特别对我国代建制发展历程从各个地方的政策法规上进行归纳,阐述代建制在我国发展历程。接着讲述政府投资项目的理论基础,分析代建制为一种双层委托—代理关系的市场委托代理模型,进而运用博弈理论分析在该模式下代建制行为主体之间的权利委托—代理关系及权利分配原理。从而引出政府和项目管理公司之间在代建制模式下应有责权利关系,接着文章分析了代建制模式下各方的具体的责权利关系分配,并对当前建设流程提出整改和再造的建议。然后本文提出代建制模式的具体操作流程和实务,并说明完善代建制运作需要的四项配套制度,即代建制单位市场准入机制、合理代建制取费标准、代建制单位的选择和代建项目风险管理。接着文章分析了代建制的监督机制,着重分析政府部门在代建制中的宏观监督和市场行为规范的责任,并给出政府评价和监管项目管理公司的评价体系,用模糊数学中层次分析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并给出具体的评判准则。最后重点突出目前情况下将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作为实施代建制的突破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最后,文章提出了代建制进一步推行和实施的方向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