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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日趋富裕,民间资本日益丰富,由于传统的金融体制严重制约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为民间借贷活跃在我国金融市场提供了契机。民间借贷的繁荣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弥补了正规金融渠道供给不足,优化了资金的配置,解决了生产、生活中众多经济主体融资难的问题,促使社会经济向可持续发展迈进。但是伴随着借贷主体的多元化,民间借贷在发展过程中也引发了大量的纠纷。2014年全国法院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02.4万件,2015年上半年已经审结52.6万件,同比增长26.1%。民间借贷纠纷目前已经成为仅次于婚姻家庭的,第二大民事诉讼类型,并且诉讼标的额也在逐年上升,给司法实务界敲响了重视民间借贷的警钟。目前民间借贷主体的范围突破了自然人,扩大到企业和其他组织。现有的法律已不能适应当前民间借贷主体的发展状况。如何使民间借贷健康、有序的发展,是当前我国学术界与实务界面临的重大课题。科学合理的法律制度是保障民间借贷主体自由进行借贷活动的前提,是我国民间借贷发展中多个困局的破解之道。本文以民间借贷主体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其基本理论和具体法律制度的全面剖析,使民间借贷主体的法律领域丰富起来,促进民间借贷主体朝着多元化的方向,不断发展壮大,最终构建一个符合我国民间借贷现状的,普惠性民间金融体系,满足现实中不同经济主体不断增长的各种融资需求。本文正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民间借贷主体的基本理论。本章主要从整体上对民间借贷主体的基本理论进行分析。首先,从民间借贷主体的概念入手,对学界不同观点进行列述评析,进而分析民间借贷主体的性质。其次,总结我国民间借贷主体的法律特征。最后,详细论述了民间借贷主体的民事能力。第二部分,民间借贷主体的类型。民间借贷主体依据不同的标准,可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本部分主要从民间借贷主体的学理类型、法定类型及特殊类型对民间借贷主体进行介绍,尤其是对民间借贷特殊主体的问题做重点剖析,从而更深入的了解民间借贷主体的现状,为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奠定理论基础。第三部分,我国民间借贷主体法律制度现状分析。通过对我国民间借贷主体法律制度梳理介绍,以独特的视角分析我国法律制度的优点,并反思我国民间借贷主体法律制度的诸多不足,以便提出相应的法律制度完善建议。第四部分,民间借贷主体法律制度的比较法考察。通过对域外民间借贷主体法律制度成熟经验的介绍,总结其特点,针对我国目前法律制度存在的诸多不足,提出我国法律制度可借鉴的经验。第五部分,我国民间借贷主体的法律制度的完善。首先,通过制定专门的法律,以及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构建多层次的民间借贷主体法律体系。其次,明确民间借贷放贷主体市场准入的标准。再次,通过对监管模式的选择,监管主体、内容、对象的确定,加强对民间借贷主体监管。最后,通过对民间借贷主体相关配套制度,例如征信制度、信息监测制度的完善,为民间借贷主体活动提供完备的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