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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民是证券市场活动最为广大的参与者,证券市场的发展离不开股民的支持,获取财产性收入是股民参与证券市场活动的主要动机。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是股民进行投资决策、参与证券市场活动的主要依据,这些会计信息也是保证证券市场正常有效活动的基础。因此,要保护股民在证券市场所获得的财产性收入,就必须保证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披露准确、及时,必须保证股民的知情权。但是从我国证券市场实践经验来看,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时间还不长,证券市场发展相关的法律、金融、会计环境都有待进一步完善,证券市场会计监管水平还不高等原因,股民的利益并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我国股民参与证券市场活动的积极性倍受打击,阻碍了我国证券市场正常有效的发展。我国作为新兴证券市场,要真正建立起一个能够保护股民权益的,具有公平、公正、公开特征的证券市场秩序,任重而道远。本文围绕保护股民财产性收入开展对我国证券市场会计监管的初步研究,探讨如何改进我国证券市场会计监管,进而建立起我国证券市场的有效市场秩序。本文首先界定了股民、股民财产性收入等相关概念,探源保护股民财产性收入的证券市场会计监管的相关理论。然后,介绍了国际上的成熟经验,从中得出对我国证券市场会计监管改革的有益启示。本文论述了我国证券市场会计监管改革的必要性,通过数量横向比较对我国股民合法权益受侵害的事实进行直观描述,对具体表现予以总括说明,从证券市场制度残缺和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乏弱两个方面探讨了我国股民获得财产性收入的合法权益易受侵害的机理和原因,侧重从证券市场监管实践的三个层面,运用信息经济学和博弈论的相关知识逐一进行分析,力图对我国证券市场上层出不穷、屡禁不止的违法犯罪侵害股民合法权益的深层次原因做出解释。最后,立足本文前面的研究,从加强证券市场会计监管的视角提出了保护我国股民财产性收入的相关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