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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问题历来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和实践的核心问题之一。20世纪70年代,普兰查斯的国家理论在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理论中占据了重要地位。普兰查斯创造性地提了出了一种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和阶级理论,为“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流派做出了独特的贡献,被认为是“填补”了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空白,因而被称为20世纪70年代中西方最有影响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家。 普兰查斯的国家理论受到葛兰西和阿尔都塞等人的直接影响。普兰查斯和密里本德关于国家的争论直接导致结构主义学说的兴起,让英美学术界了解到了结构主义学说,引发了后来的结构主义与工具主义之争。普兰查斯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关于社会阶级与政治权力、国家与社会之间复杂关系的更具合理性的分析,提供了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基本方法。通过研究和借鉴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以及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的国家学说,普兰查斯将国家定义为:“国家是社会形态各方面的粘合因素”、“国家是阶级间力量关系的凝聚”、“国家是一种社会关系”。这样三种定义是随着他对工具主义的国家观以及制度主义的国家观的批判、对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深入研究和重新建构而最终确定的。普兰查斯既反对把国家视为一个独立运作的计算主体,又反对把国家视为一个中立的可以被任何政治力量或社会力量直接掌控的工具;他超越了工具主义与制度主义的国家观,从而提出作为一种“关系取向”的国家观,即作为一种社会关系的国家。普兰查斯强调国家是一个特定的制度整体,一个由社会关系构筑而成的平台。国家不能被视为一个中立的工具,国家权力具有本质的结构性、关系性。 普兰查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突出贡献在于他发展了一种把国家权力当作社会关系的方法,由此来阐述国家的组织形式和政治权力的本质变化。国家相对自主于阶级统治,国家在同权利集团的阶级和派别的关系上具有相对的自主性。国家具有一定程度上的自主性、独立性,而并非是统治阶级可以任意操纵的一种工具。相对自主性是普兰查斯国家理论的核心内容,也是其国家理论的特色,普兰查斯正是从国家的相对自主性来展开对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填补”。普兰查斯重新建构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目的是为了实现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与现实实践的完美结合,即普兰查斯的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政治策略。普兰查斯提出的政治策略是“双重否定战略”。普兰查斯提出并丰富了国家的相对自主性理论的内容,构建了马克思主义谱系内的国家自主性理论。普兰查斯的国家相对自主性理论是自成一体的,是其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重要理论内核,也正是这一理论的提出,奠定了他在建构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中不可忽视的历史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