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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国务委员王勇受国务院委托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出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该说明第二点第十一条明确指出,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这是一项利民、利税、利企、利国的好方案。对于普通民众而言,征税机构删繁就简、征税成本降低,可以减少纳税人负担,是为利民;对于企业而言,告别国税地税两头跑是减负,是为利企;对于国家而言,统一税务执法标准、共享税务信息,有效提升税收征管能力,避免税款流失,是为利税利国。本文以“全国百佳国地税合作县级示范区”之一的长沙市望城区为研究对象,采用了实地研究法、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图表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对该区国地税机构从合作到合并的改革进行了深入研究。本文包含五个部分的内容,第一部分为绪论篇,分析了国地税机构改革的背景及国地税合作对合并的推进意义、本文的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创新点与不足;第二部分为理论分析篇,阐述了分税制下税务机构设置的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对税务机构改革的指导意义、国家治理体系下我国税务机构改革的方向,从而论证了分税制绝不代表税务机构的分设这一观点;第三部分为现状分析篇,阐述了望城区国地税机构的概况、总结了前段的合作成果、分析了国地税机构从合作到合并的现实条件;第四部分为问题分析篇,分析了该区国地税分设的弊端及合作中的问题,从而说明了国地税合并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根本性举措,并深入剖析了合作到合并的改革中面临的问题;第五部分为政策建议篇,先从宏观上说明了中共中央对国地税合并方案的部署、再借鉴上海市国地税一体办公的经验,有力地佐证了国地税合并在实践中的可行性,最后具体到微观层面对望城区国地税合并的方案进行深入的研究,包括科学设置内部机构、合理安排税务人员、打造共享的税务信息系统、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完善合并的保障措施等。合作是合并的先导,合并是合作的成果应用。望城区在国地税合作中成果显著,为合作到合并的转型夯实了基础、提供了保障,对推进此次国地税合并改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具有示范意义与实践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