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建筑业劳务市场的一大特征就是以“包工头”为主要组织模式。由于建筑劳务市场大量的是以“包工头”作为供方代表与承包商签订劳务合同,包工头与个体农民工之间没有任何正式的劳动合同关系,这种包工头与个体农民工之间正式劳动关系的缺乏对劳务市场的供求双方行为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2005年政府部门明确提出要用三年的时间,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建筑农民工基本被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和其他用工企业接收吸纳,“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基本被禁止。然而调查表明,目前我国建筑业劳务市场的无序化仍未得到根本性转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使得建筑业劳务用工正规化,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长远健康发展,有必要摸清现有用工制度的由来,并分析其形成机制,从而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本文的技术路线是:通过分析事物的表象来揭开事物发展的规律,从而利用客观规律指导人的行为。因此本文的主要内容是:第一,对我国建筑业用工制度的演变过程进行了梳理;第二,本文以行为经济学为理论基础,对建筑业劳务市场形成过程中,政府、建筑企业、农民工和包工头的行为目标进行了分析,并且总结分析了我国建筑业劳务市场的形成机制。第三,为达到规范建筑业劳务市场目的,政府所应采取的措施。我国建筑业劳务市场的形成一共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固定工阶段;固定工、农民合同工、外包工共存阶段;建筑劳务基地化管理阶段;以包工头为特征的建筑劳务市场化阶段。其明显的特征是建筑业用工制度的非正规化。现有的建筑劳务市场的,建筑企业在做出有关用工形式的决策时主要面临的外部环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建筑产品的市场需求;第二,劳动力的供给。内因则是根据其他参与方的行为策略做出反应,从而达到自身目标。 最后,本文解释了我国建筑业的用工现状的存在合理性,并从政府的角度提出了其应该发挥的作用。本文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做出行动:首先,提高建筑施工的机械化水平。政府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方式鼓励便携、实用的施工工具的研发和生产,从而减少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其次,加大对于建筑行业中存在的各种侵犯劳动权益行为的强制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