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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诠释学家埃米利奥·贝蒂(Emilio Betti)是20世纪最重要的诠释学家之一。他的巨著《一般解释理论》(Teoria generale della interpretazione)是诠释学领域中的一本里程碑式的著作,也是施莱尔马赫和狄尔泰方法论诠释学传统在当代最具代表性的著作。在贝蒂的诠释学理论中,他力图构建一整套为德国诠释传统所忽视的精神科学的一般方法论,以保证精神科学中解释的客观性,从而避免理解陷入相对主义的泥潭。贝蒂详细分析了解释者、“他者”的精神与富有意义的形式,这三个理解的要素。富有意义的形式,就是人的精神的客观化物,“他者”的精神包含在其中。理解就是通过富有意义的形式,解释者的精神唤醒沉睡在富有意义的形式中的另一个“他者”的精神。这个富有意义的形式充当了解释者与存活在客观化物中的“他者”的精神之间对话的媒介物。贝蒂一方面强调了富有意义的形式内所固定的意义的稳定性和客观性,另一方面,他也肯定了历史的解释者对该形式重新认知的可能性。富有意义的形式使已经被“他者”的创造性行为客观化了的意义和信息具体化。对其的重新认识过程,涉及到重新构建和通过形式对“他者”的精神的重新表达。解释者的再认知行为力求尽可能排除解释者个人的主观因素的干扰,忠实于富有意义的形式所表达的“他者”的精神。解释者能够在可追溯的意义上重新构建“他者”的思想,是因为解释者与“他者”分享共同的人性。为了保证理解的客观性,贝蒂建立了他的客观诠释的方法论原则:1)、对象的自主性原则;2)、意义圆融性原则;3)、理解的现实性原则;4)、诠释意义的符合性原则。随着这些原则,贝蒂把自己与施莱尔马赫和狄尔泰的方法论传统联系在一起。这些原则包括了诠释的自主性和内在性,总体性和诠释任务的一致性。另外,这些原则还与指导诠释活动的主体相关,包含了理解的现实性和理解的充分性。在著作中,贝蒂还研究了语文学的、历史学的、翻译的、戏剧的、音乐的等不同诠释类型的解释过程。对于贝蒂来说,解释的目的或结果,首先是重新认识在富有意义的形式中附加的“他者”的精神。然而,这种重新认知从来不是简单的模仿,而是更广泛意义上的再现。被解释者所达成的新的富有意义的形式反映了解释者的独特视角。此外,再现的理解还意味着新的受众圈子。解释的目的也是在一个不同的层面上重新表达一个原始的意义,可供新的“观众”理解。在二十世纪诠释学的历史上,伽达默尔与贝蒂的论战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他们的分歧是多重的和原则性的。把“真理与方法”作为著作的题名,伽达默尔的目的在于,对在诠释中把方法论作为探求真理的方法的观念,进行反讽的批判。伽达默尔的理论兴趣在于对诠释活动进行现象学的和本体论的描述。另一方面,贝蒂所追求的是精心构筑一个诠释学的方法论体系,以期作为人文科学研究的方法论基础。伽达默尔与贝蒂的原则性分歧在于,对诠释的主体和客体不同程度的强调。伽达默尔首先关注诠释活动中主体的角色。尽管贝蒂也关注主体,但是他更关注诠释客体的角色和特征,避免使理解陷入相对主义。对贝蒂的诠释学思想进行的梳理,一方面可以更加全面的展现诠释学这一古老学术传统的风貌;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我们整理和理解中国传统思想中的解释方法,对构建中国的诠释方法论具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