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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以及世界经济的日益一体化,知识的生产与应用逐渐演变为人们有意识组织之下的大规模研发活动,将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已成为世界各国发展经济的重要战略。
政府投资研究开发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国家竞争力、增进社会福祉,因而其资助研发产生的知识成果具有典型的公共产品属性,并被逻辑地安排为社会公众所有。
西方国家的实践证明,公有产权具有较大的外部性,相比之下,私有产权是一种更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因此,对政府资助研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重新安排,注重产权重置后的个人、研发机构、国家之间的利益平衡,是促进政府资助研发成果商业利用的有效途径。
长期以来,科技、经济“两张皮”一直是影响我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高的重要原因。在科技成果转化以及经济发展贡献方面,我国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
论文从介绍国外发达国家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经验入手,通过程学分析科研成果产业化相关影响因素,指出我国国家级科研项目成果产业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现阶段适合我国国家级林化科研项目成果产业化发展的模式和相应对策。希望为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目前的产业制度改革提供理论指导,并为我国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尽微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