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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扩大基层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是体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体要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的社会,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整体和谐的社会”。由此可见,基层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基层民主建设内容上大体包括:以村民自治为核心的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以社区居民自治为核心的城市基层民主建设、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核心的企事业单位基层民主建设三方面。发端于农村,现今在各城市和各企事业单位顺利展丌的基层民主建设,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取得了辉煌成就,但是存在的问题也引人注目。这些问题主要是由制度、经济、文化背景等因素造成的,并且严重制约了基层民主的发展和政治文明建设,阻碍了和谐社会构建的步伐。因此,必须采取相应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除了遵循必要的基本原则,处理好基层的政治关系外,最重要的莫过于加强基层民主的制度化建设,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民主政治运行机制,建立起中国特色的基层民主道路,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奠定坚实的民主基础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本论文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基层民主建设对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第二部分分析了我国基层民主发展现状;第三部分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加强我国基层民主建设的基本原则和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