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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战争之前中国驻外公使是中国近代较早走向世界的一个群体,他们的活动远远超出了外交的范畴,与晚清的政治法律变革紧密相连。早期驻外公使近代外交官身份和日常对外交涉的工作需要,决定了他们对西方法律的考察是从国际法开始的。
早期驻外公使大多能够在出使之前主动学习国际法知识,通过学习,他们了解和熟悉了近代外交国际法,萌发了国家主权观念,并在对外交涉的过程中逐渐接受了以西方为中心的近代国际秩序,考察并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了近代国际组织的活动,开阔了视野。同时,早期驻外公使能够将掌握的国际法知识,运用于日常交涉和设立领事、保护华侨等外交实践中去,这些实践也增强了他们对于国际法的信心。但是,他们并没有因此完全迷信国际法的作用,而是难得的保持了清醒的认识和理性的态度,就总体倾向性而言,早期驻外公使的国际法思想和实践,紧扣历史跳动的脉搏,呈现出较高的整体水平,他们对近代国际法的直观感受,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独特的观察中国传统法律向近代转型的视角。此外,早期驻外公使对西方国家宪政民主和司法制度的考察和介绍,为清末的政治法律变革做了必要的知识准备和思想启蒙,更新了中国人的法律观念,为晚清法制注入了现代化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