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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此起彼伏的企业恶性事件给股东、供应商、政府、员工等利益相关者带来了巨大的损失。社会各界纷纷呼吁企业应当履行更多的社会责任,理论界也对企业社会责任展开了深入的研究与探讨,国家也相继颁布法律法规要求企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一场至上而下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已然势不可挡。而在我国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的政策背景下,机构投资者已然成为我国资本市场上的重要投资者力量,相较于个人投资者的盲目性,机构投资者制定投资策略时更加专业,资金实力更强,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更高。因此在企业社会责任运动高涨和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的背景下研究企业社会责任对机构投资者持股策略的影响及机构投资者在参与公司治理过程中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治理效应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首先本文对相关文献进行了回顾和梳理,明确了研究主题和方向,并对相关理论基础进行了简要介绍。然后在此基础上对研究假设、研究变量及模型进行了研究设计,并以我国2009-2013年841家沪深两市有机构投资者持股的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运用因子分析、相关性分析和回归分析等方法进行机构投资者持股与企业社会责任关系的实证研究,并对实证结果进行分析,最后得出本文的研究结论和展望。通过理论和实证分析得出如下结论:(1)本文在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基础上构建了包括股东、供应商、政府、消费者、员工、债券人在内的六大主要利益相关者共计21个指标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并通过因子分析法对我国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进行综合评价。研究结论显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近年来呈现出一定的上升趋势;其中采掘业的企业社会责任表现明显高于其他行业,而农、林、牧、渔业的社会责任表现最差;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要好于非国有企业,并且在稳定性方面也要优于非国有企业。(2)通过实证分析了企业社会责任对机构投资者持股的影响发现,企业社会责任对整体机构投资者持股有着显著的影响,即机构投资者在制定投资决策的过程中会更青睐企业社会责任表现更好的上市公司,并且这种影响有一定的滞后性。此外,不同类型的机构投资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投资策略上表现出一定的差异性,仅有基金明显地表现出对企业社会责任表现良好公司的投资青睐。(3)通过对我国整体机构投资者及三类机构投资者对企业社会责任治理效应的研究发现,整体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企业社会责任表现有一定的改善作用,但是作用十分有限。此外,不同类型的机构投资者对企业社会责任表现的治理效应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仅有基金对企业社会责任表现有一定的改善作用,并且改善作用十分有限。(4)我国现阶段整体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还不高,其主要原因在于我国正处于机构投资者的发展上升阶段。另外基金持股比例在我国证券投资者市场明显高于其他机构投资者,这也从侧面反映了基金对企业社会责任投资青睐和治理效应上有别于其他机构投资者的差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