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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过去20年在国外发展非常迅速,已有95%的世界500强企业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我国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以后才有了真正意义上的股权激励,从此我国进入股票全流通时代。股权激励使得高管过分的关注公司股价的变动,从而在某一特定时期通过盈余管理来影响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指标进而影响公司股价,在股价高时抛售股票获利。股权激励模式有三种: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不同的股权激励模式对盈余管理的影响程度应该有所不同。我国是制造业大国,享有“世界工厂”的美誉,不同的股权激励模式对盈余管理的影响程度如何,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探讨。本文首先对国内外的相关研究进行了综述,并结合相关理论和我国制造业A股上市公司的现状,提出了研究假设,并通过实证分析检验假设是否成立。本文选取了2006-2012年公布股权激励计划的201家制造业A股上市公司为观察样本,并选择同一期间、同一资产规模未公布股权激励计划方案的制造业上市公司为对照样本,利用琼斯模型来度量盈余管理程度,分析股权激励计划公告前后盈余管理程度的变动情况,进而得出不同的股权激励模式对盈余管理的影响程度。通过实证分析,本文得出以下结论:第一,我国制造业A股上市公司在股权激励计划公告前采用向下的盈余管理来影响股价走低,使得行权价的制定处于一个低水平;股权激励计划公告后采用向上的盈余管理,有利于行权时以较高的价格转让股票获利。第二,在制造业领域,不同的股权激励模式对盈余管理的影响程度不同,在限制性股票模式下管理层进行向下的盈余管理的程度要稍微强于在股票期权模式下管理层进行向下盈余管理的程度。结合我国制造业股权激励的实施现状以及本文实证研究得出的结论,本文对股权激励模式的选择提出一些建议,并从建立完善的业绩评价体系、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建立有效竞争的经理人市场方面提出了政策建议,希望能够给我国制造业A股上市公司在选择股权激励模式时提供一些依据并且抑制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的过程中出现的盈余管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