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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司法公共服务可以定义为,人民法院依据自身特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面向社会提供具体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行为,其产出产品为法律保障或者法律服务,它有助于提升公民的法治意识,营造出公平正义的社会法治环境,最大化地整合社会资源,促进有关政府部门服务社会大众的成效。当前在大数据背景下,要求将传统的服务平台上搬到网络平台,提供更为快捷、方便的公共服务渠道。虽然当前东莞法院利用大数据提供司法公共服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仍存在诸多问题。如何利用大数据的时代背景优化东莞法院司法公共服务是一个需要深入探讨的课题。本文运用行政管理学、法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阐明了法院司法公共服务的基本内涵和理论,探讨了法院司法公共服务的意义,评析了东莞法院司法公共服务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最后提出了大数据背景下优化东莞法院司法公共服务的对策。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绪论”为本文的第一部分。它简要阐释了本文的选题缘由、研究意义,对国内和国外的相关研究进行了梳理,阐明了本文的研究思路和主要内容。第二部分是大数据背景下法院司法公共服务的概述。本部分分为五点:一是法院司法公共服务的内涵与特点,二是法院司法公共服务的分类,三是法院司法公共服务的历史发展,四是法院司法公共服务的意义,主要有满足群众的现实需求、促进法治环境的养成、为相关部门制定决策提供依据,五是大数据背景下法院司法公共服务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第三部分是大数据背景下东莞法院司法公共服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该部分首先分析了东莞法院司法公共服务的现状,接着指出了目前存在的问题,包括法院工作人员司法公共服务意识淡薄、平台归集不统一、内容发布各自为政、交互体验不尽完善、数据挖掘利用比较浅层几个方面。第四部分是关于大数据背景下优化东莞法院司法公共服务的对策。包括:(1)明确法院在司法公共服务中的服务者角色;(2)高度重视司法公共服务的战略规划;(3)推进司法公共服务平台和内容的一站式建设;(4)利用互联网+提升司法公共服务的互动性;(5)构建智能化辅助办案系统,促成数据综合分析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