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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养老已经成为每个家庭必须要认真面对的问题,对于一个遵从孝道的民族来说,中国的养老似乎承载了更多的内涵和责任。在当今社会,养老不外乎三种方式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但是我国目前有失能老人1036万,半失能老人2135万,大中城市空巢家庭达到70%,这也就说明在一定程度上这三种养老方式不足以满足我国老人的养老需求。面对我国“未富先老”与社会保障体系体系仍然滞后的矛盾,在时下“421”家庭结构越来越成为主流的时候,“以房养老”被认为是解决未来家庭养老问题的有效办法。以房养老是一种新型的养老方式,它针对的是那些拥有产权房的老年人,他们可将自己的房产抵押给从事相关业务的金融机构,该机构在综合评估借款人的年龄、生命期望值、房屋的现值、折损情况以及预计借款人去世时房产的价值等因素后,将其房屋的价值分摊到预期借款人寿命年限中去,房主在去世之前仍然保留居住权。当主人去世后,将他的房产出售,收入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而剩余部分及升值所带来的收入归抵押权人所有。反向抵押贷款本质上是一个住房养老金融证券化模式,是金融的融资手段,在美国被称为“住房现金计划”,通俗来说就是以房养老。本文通过对以房养老的理论分析以及对国内外经验的分析,研究了以房养老在中国的可行性和在实施中可能会遇到的风险,发现我国已经具备了开展以房养老的物质条件,但是相应的法律法规还未健全,并且以房养老想要在中国实施,最主要问题是老人们的观念守旧。可在设立了一套有效的运行和监督机制后,通过加大对以房养老的宣传力度,选择观念相对开放的的发达城市开展试点后逐渐普及。根据太原市自身的特点以及太原市现有的养老模式现状发现,太原市是一个相对人口数量较少的重型工业城市,城镇居民家庭自有住房率超九成,并且住房价格稳健,以上都为太原市开展以房养老业务提供了基本条件。本文对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和售房养老模式在太原市的可行性做了问卷调查发现最关键的实施问题在于太原市处于内陆地区,人们的思想观念开放程度不够,所以需要探索一个可以满足不同需求老人的以房养老的模式。改变人们的观念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政府必须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及加强在市民中的宣传后,根据人们的需求制定多种方案以供选择。而最开始应该从老人们最容易接受的拼房养老和出租大房租住小房模式做起,逐渐加入其它模式供老年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