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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孝,德之本也”,孝道作为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之精髓,是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意识形态的核心之要,也是我国传统伦理体系的始基与诸德之首。中国传统社会以家庭为本位,在尊卑有序的家庭关系中,孝道伦理作为一项必须的道德准则,规范着家庭的亲子关系。 拥有着农业大国的历史背景、受血缘宗法制的制度影响,再加之对祖先、图腾以及生殖崇拜,古代社会形成了传统孝道伦理体系。传统孝道的内涵主要包括对双亲的养、敬、顺,对故人的追孝祭亲,对家庭血脉的继承发展,对家族事业的发扬光大,甚至移孝为忠而表现为对君主的忠诚。随着社会的发展,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文化环境的牵制,孝道伦理不断演进,无论是对孝文化的激励批判还是极力发扬,都推进着中国孝道传统的成长与发展。 在传统孝道向当代孝道过渡过程中,一方面,家庭功能随着社会的细化分工得以缩减,其最重要的生育、养育功能决定了行孝客体主要面向家庭成员;另一方面,人性随着社会的变迁逐渐得以解放,人格也在法治社会中越来越受到重视。因此,孝道伦理渐步发展为代际情感互动、行孝自觉、权利与义务对等、行孝方式多样化的现代孝道。 正处于转型时期的当今中国社会,和睦相融的家庭关系仍然需要孝道去维护。然而社会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家庭代际关系发生转变,以及时代观念的冲突,导致传统孝道在当今社会的功能和作用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因此,孝道伦理的发展必须从实际出发,顺应现实需要进行当代转型。 在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的今天,社会推进着人本主义的发展,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孝道作为富国兴邦的文化软实力,同样须秉持以人为本的信念。因此,笔者在本文中将新型孝道的基本内容大致归纳为六大方面:以亲子间人格平等为前提、以珍爱生命为孝敬父母的基本保障、以孝养为不可动摇的态度责任、以对父母的精神关爱为核心关键、以亲子间的代际和谐为本质以及提倡厚养薄葬的新型孝道伦理观。 内容的实现离不开原则的指导。在快速构建新型孝道的进程中,笔者认为应坚持平等性原则、情感互益性原则、自律审慎性原则,以此指导当代人理性行孝,用心行孝,自觉行孝。在孝道的推广与践行方式上,要学会通过大力发展生产力,善于利用家庭、学校的引导,借助社会的宣传与舆论的监督,加强法律制度的完善以及寻求政府、社区的帮助。 孝道伦理作为一项基本道德,能够和谐家庭氛围,加强社会团结,提升国民素质。因此,在对传统孝道及其转型的研究基础之上,通过批判继承,构建新型孝道伦理体系,对当前我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有着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