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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化制度,作为公私部门合作社会治理的有益制度尝试,已经在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一股公共行政改革的浪潮。在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政府管制的不断放松,民营化举措在公用事业及秩序行政领域次第开展。我国自1986年以来就已经出现了福利民营化的改革趋势,只是我国长期以来一直使用的是“社会化”的表述来涵盖福利领域的所有改革措施。社会福利民营化的实践早已在上海、广州等地陆续开始,而理论学界尤其是行政法学界至今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由于理论的缺乏,民营化实践中的问题开始逐渐浮出水面。本文拟在对其他国家民营化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