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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抑价(IPO Underpricing)是世界证券市场普遍存在的现象,也是近些年金融学的热点问题。不同的证券市场制度会对IPO抑价产生不同的影响。因此,研究我国的IPO抑价就必须考虑到我国特殊的制度背景。2005年4月中国证监会颁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标志着我国股权分置改革的开始,也意味着新股发行和再融资的暂停。2006年5月,中国证监会颁布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股权分置改革后的新股发行才重新得以启动。在此管理办法颁布之后,我国证券市场的证券发行制度、新股发行定价机制、市场上投资者构成和监管方式均发生了相当大的转变。因此,在这一制度背景下研究IPO抑价必然和以往的研究有很大变化,得出的结果和结论一方面是对新制度施行效果的解释和检验,另一方面则会对未来政策和制度的改革完善做出贡献。 本文采取实证研究与规范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得出IPO公司上市前业绩和IPO抑价之间正相关的结论。本文首先回顾了国内外研究IPO抑价现象的理论,并指出了现行IPO抑价研究的盲点,明确了研究要解决的问题。之后,本文基于信息不对称理论、制度经济学理论和行为金融理论,结合了中国证券市场的特点,分析了IPO抑价现象的制度背景和进行询价制改革的原因,并从现行定价发售机制出发解释IPO公司上市前业绩与IPO抑价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本文用实证的方法研究询价制之后我国A股市场IPO抑价现象并验证IPO公司上市前业绩和IPO抑价之间的正相关关系,得出研究结论和文章的政策性建议。 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在于,一方面研究了IPO抑价和发行公司上市前业绩之间的正相关关系,并结合制度背景给出了产生这种关系的理论解释;另一方面,本文分析了股权分置改革之后的询价制度对IPO抑价的影响,找出现行制度存在的问题,为如何提高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效率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