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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8日,党的十八大在北京隆重召开,这次会议拉开了中共大规模反腐败的序幕,很多高官都不曾想到此次反腐声势如此浩大,可谓震慑人心。中共中央已经下定决心反腐败,决心一直没有改变,而且力度一直在增加,只要违反党纪和国家法律,无论他是谁,无论职务多高,他都将受到严惩。许多官员因严重违反纪律和法律而被移送司法,从省、部级甚至国家级别的“大老虎”到市、县甚至部门的“苍蝇”。同时,随着媒体对这些“老虎”和“苍蝇”的不断报道,人们更加关注反腐败形势,其中党员干部因腐败问题牵涉职务犯罪的现象变得极为凸显。一些重大案件相继裁定:对薄熙来、刘志军等高级领导干部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对中国共产党前常委周永康也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十八大之后,因为职务犯罪而被送上审判席的高级干部和公职人员一个接一个,官员的人数、频率,牵扯的官员级别和案件数量都是空前的。但是,在这股反腐的激流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也引人深思。在查办的如此多的案件中,有这么一类人,他们本应该是令许多贪官污吏闻风丧胆的职务犯罪“杀手”,但最终却与他们同流合污,走向了犯罪的深渊。与其他违纪违法案件相比,纪检监察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所造成的负面影响远比一般的违法犯罪影响更恶劣、更为深远,特别是众多中纪委干部职务犯罪行为的曝光更是让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蒙羞。作为党内专门履行监督职能的机关、作为专门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各自在党和国家的监督中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有着重要的地位和极高的权力。因此,这就意味着纪检监察干部素质的高低、廉洁与否,以及能否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必然关系到反腐斗争的成功与否,甚至于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兴亡。在这种背景情况下,考察纪检监察干部职务犯罪的现实状况也就迫在眉睫和显得意义重大。本篇文章从在纪委、监委队伍中的干部职务犯罪的案例入手,总结提炼纪检监察干部职务犯罪主要特征,结合实践工作与现实案例分析导致纪检监察干部职务犯罪的成因,从而考察和讨论预防及治理纪检监察干部职务犯罪的方法与建议。通过案例表面折射出的问题,挖掘出现象背后隐藏的真实原因,从本质上把握问题的实质,为将来预防和治理纪检监察干部职务犯罪提供指引和借鉴。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章对我国纪检监察干部职务犯罪的概念进行界定。第二章对已公开以及可在一定程度上公开的纪检监察干部职务犯罪案例进行举例和简要的描述分析,对纪检监察干部职务犯罪的几种类型以及突出的职业特点进行总结。第三章结合实际工作和以相关案例为主要分析依据,基于对已经公布的包括正在查办和已经判决的纪检监察干部职务犯罪案件进行考量,反复比较分析,思考到底是什么原因致使如此多的纪检监察干部走上了职务犯罪的道路。第四章提出纪检监察干部职务犯罪的防治路径:一是注重廉洁教育,提高预防职务犯罪思想认识;二是加大惩治力度,培养积极心理;三是加快职务犯罪预防立法,规范预防主体责任;四是改进内外部监督;五是建立完善相关立法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