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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6年开始,我国寿险业第二张经验生命表正式启用,而已经使用尽十年的第一张经验生命表由于已不符合我国现阶段人口生存状况而被取代。新旧生命表在许多方面存在差异,本文鉴于新旧生命表的区别,利用寿险精算理论,以终身寿险、定期寿险、年金保险和两全保险为例,分析了新生命表的应用对寿险产品定价和准备金的影响,得出以下结论:新生命表死亡率较旧表有所改善;在应用新生命表的条件下,以死亡作为保险事故的险种保费和准备金与应用旧表得出的结果相比,有所下降,年金类保险产品保费和准备金有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