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国际税收情报交换是打击国际逃避税、提高全球税收透明度的有效手段。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高速发展和国际资本的加速流动,纳税人利用避税地隐匿资产、逃税避税的现象日益严重,传统的应请求的税收情报交换方式已经难以满足国际税收合作的现实需要。在此背景下,国际社会纷纷投入到建立税收情报自动交换的实践当中,以美国和欧盟的交换模式为典型,并且在OECD的主导下,以税收情报自动交换为核心,提高全球税收透明度的国际新标准也应运而生。同时,快速建立的国际税收情报自动交换制度中存在不少缺陷,尚不能满足情报自动交换开放性和合理性的要求。我国目前已经签署并承诺实施OECD的新标准,但我国税收情报自动交换制度还面临配套税收法律法规不完善、税收征管能力孱弱等问题,还需不断的完善来满足国际新标准的要求。本文除了引言与结语外,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国际税收情报自动交换的概念、特征和国际法基础,并通过比较应请求的税收情报交换和税收情报自动交换,来说明税收情报自动交换制度对于打击国际逃避税更具有优势;第二部分介绍了美国单边到双边、欧盟区域性质以及OECD多边性质的税收情报自动交换模式。本部分的重点内容是对美国FATCA法案和主要基于FATCA发展而来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的介绍和评析,并通过以上三种模式的对比,释明OECD多边模式是目前情报自动交换的最佳方式;第三部分是基于上述内容,分别从美国、欧盟和OECD税收情报自动交换模式的角度,分析现存国际税收情报自动交换制度中的主要问题;第四部分主要针对第三部分中提出的问题,从构建公平合理的国际税收合作秩序、优化OECD新标准、促进自动情报交换有效执行和强化对纳税人权利保护四个方面,探讨具体的完善建议;第五部分落脚到我国应对国际税收情报自动交换的大趋势所需要作出的努力。本部分首先介绍我国自动交换制度的发展现状,接着提出现有制度的不足,最后针对这些不足提出解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