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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是专利审查的重要法律文件。《专利法》第26条中明确规定权利要求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概括地说明确了权利要求要清楚、说明书要充分公开以及权利要求要得到说明书支持这三个基本法规。权利要求是否清楚、说明书是否充分公开以及权利要求是否得到说明书支持是专利审查中经常遇到的三个问题,特别是在化学领域的专利审查中,这些问题尤为突出。但是目前普遍存在审查标准不一致的问题,从而得出不同的审查结论,给申请人和公众的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笔者以化学领域专利审查为视角,一方面从各国立法以及具体实践的层面入手,分别对涉及专利权利要求和说明书审查问题的各国判断标准进行纵向比较分析,归纳总结出我国专利审查中应当如何把握好这三个法规的判断标准;另一方面通过横向比较三个法规之间的区别和联系,明确各自的法律适用范围,有助于在实际审查中准确地运用,同时给申请人撰写好专利申请文件提供一定的帮助。最后笔者还结合自己多年的审查实践,针对目前这三个法规在立法中存在的不足提出自己的修改建议。本文采用比较分析法和归纳总结法进行了研究。本文分为三个部分:前言、正文和结论。前言部分简单介绍本文研究的背景和目的。正文部分包括六章。第一章专利审查概述,介绍专利文件撰写和审查的基本原则以及权利要求和说明书的法律作用,提出在专利审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以及研究该问题的方法;第二章介绍各国关于“权利要求清楚”的立法及其具体实践的判断标准和举证责任;第三章介绍各国关于“说明书充分公开”的立法及其具体实践的判断标准和举证责任;第四章介绍各国关于“权利要求得到说明书支持”的立法及其具体实践的判断标准和举证责任;第五章关于权利要求清楚、说明书充分公开和权利要求得到说明书支持三者之间关系的分析;第六章简述现行立法存在的不足以及修改建议。结论部分总结全文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