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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是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对环境造成影响的预见性评定,在环境保护中的价值越来越重要。力求环评文件的科学、公正成为环境保护等相关部门、建设项目相关利益主体以及环境资源受益主体的重要目标。然而,环评实践中,环评文件的数据造假现象时有发生。环评技术单位若不能独立于委托单位与审批部门之间,公众若不能有效参与环评,审批部门若不能有效实施监管,将影响环评文件的客观性,失去其应有的公信力,从而难以客观性获得项目周边公众信任,也难以科学性获得审批机关采纳。环评文件的结论可以通过行政或诉讼程序得到纠正,但是造成的环境破坏却很难治理。因此,以提高环评文件质量为目的,详细阐述环评文件的现状,分析环评文件质量监督的立法、司法保障缺陷及原因,并从立法和司法的角度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论文分为四章来完成上述任务:第一章环评制度与环评文件的法律保障概述;第二章我国环评文件质量监督的现状;第三章我国环评文件质量监督的法律保障缺陷分析;第四章我国环评文件质量监督的法律保障完善建议。论文以创新的视角,将环评文件质量监督作为环评制度的核心进行研究,这不仅是环评制度本身的需要,也是行政机关、建设单位和公众等多方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论文阐释了环评文件质量监督已具有法律框架体系,但具体法律法规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建议:在立法方面,第一,鼓励环评技术单位采取灵活经营的合伙制形式,充分发挥环评技术人员的专业性优势。第二,明确公众参与的形式,拓宽公众对环评文件质量监督的渠道。第三,通过细化技术评估和构建常态化的技术复核,加强环评审批部门对环评文件质量的事中事后监管。第四,通过逐渐引入替代方案,预留给公众发表意见的空间,将审批部门的监管重点回归环评文件本身。在司法方面,主要通过强化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实现对环评文件质量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