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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的年报是关于公司财务状况的最主要的信息来源,它们是投资者决策者所依仗的重要信息。鉴于信息的有用性还要以其及时性为前提条件,所以,各国(或地区)都对其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做较为严格的规定。针对我国上市公司年报披露逐渐“前松后紧”的现象,中国证监会从2002年开始实施上市公司年报预约披露制度,该制度要求上市公司应该向证券交易所申报年报的预计披露时间,交易所然后以各公司申报的预计披露时间为基础,遵循“均衡披露”原则进行平衡和调整,最终确定申报公司调整后的年报预约披露时间表,并予以公开。上市公司向交易所预约年报披露时间并予以公布,是我国证券市场信息公开化方面的有益措施,但在制度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公司变更预约披露日期的现象比较普遍,其中推迟年报披露时间的公司居多。国内外众多学者基于不同的视角,对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及时性的问题进行了广泛和深入的分析与探讨:就年报披露及时性的影响因素而言,现有文献发现公司规模、杠杆水平、财务业绩、审计意见类型和事务所变更等因素都会对年报披露的及时性产生显著影响,从而验证了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同,“好消息早,坏消息晚”的信息披露规律也普遍存在于我国证券市场上;就年报披露及时性的经济后果而言,已有研究集中于市场反应这方面,并且普遍得出提前披露年报可以带来更积极的市场反应,增加企业价值的结论。作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外部监管者之一,一方面,注册会计师审计对年报披露的及时性起着尤为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由于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推迟本身就蕴含着公司业绩较差、财务风险较高等信息,因此这些公司有着更高的审计风险,而这又会对审计师的具体决策(审计意见、审计费用和事务所变更)产生影响,即年报披露及时性的审计后果,而现有对这方面的研究却少而又少。因此,本文以2008-2011年沪深两市主板上市公司为样本,使用实证研究方法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考察了公司年报披露预约推迟与审计意见和审计费用的关系。本文首先对国内外与年报披露预约推迟相关的研究成果进行了回顾,然后在对相关理论进行整理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本文假设,进而详细阐述本文的研究设计和研究结果,最后对本文的研究结果进行总结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本文的研究结果发现:相对于年报披露预约未推迟的公司而言,推迟公司在推迟下期更可能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并且需要支付更高的审计费用;在年报披露预约推迟的公司中,推迟时间越长,预约披露时间推迟次数越多,推迟下期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概率越大,并且会被收取更高的审计费用。以上结果表明在实践中,会计师事务所较好地应用了风险导向型审计,根据对审计客户的风险评估,理性地做出审计决策。因此,上市公司应该建立科学的信息披露制度,严格执行年报披露预约制度,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从而增加企业价值。国家应该对上市公司年报披露预约推迟问题给予应有的重视,对上市公司年报披露预约制度实施更为有效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