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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镇化水平在改革开放的三十年间提升迅速,2013年城镇化率提高到53.7%。然而,我国城镇化发展片面追求量的提升而忽视质的发展,引起了诸多社会问题,欠发达地区城镇化在经济发展与社会民生方面的问题尤为突出。针对以上问题,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其核心在于以下三方面:通过进行产业升级优化、产业空间结构调整以及生产效率提高来推动经济与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通过进行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建设均等化、改革城乡二元制度来提高城镇化的公平性;通过进行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创造宜居环境、推行生态建设等来提升城镇生活质量。新型城镇化由以土地城镇化为核心的城镇化转变为强调城乡统筹、可持续发展和城镇化质量的城镇化。 通过对西部欠发达县安岳县城镇化动力机制进行研究发现,欠发达地区县域城镇化以经济总量为政绩考核标准,政府往往以土地税收支撑政府财政收入、以中央政府税收补贴支撑城镇建设和招商引资来提高经济总量,新型城镇化内生型动力的培育与城镇化过程中的公平性被忽略。因此,欠发达地区县域城镇化本质即为严重依赖土地扩张、中央财政支付转移和外出劳动力收入返还的外部资源支撑的“寄生性”城镇化。这种城镇化模式带来严重问题:首先,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土地城镇化问题突出,土地的低效利用与资源浪费造成城镇发展的不可持续性;其次,城乡二元的制度障碍导致欠发达地区半城镇化问题突出,农村地区土地撂荒、老龄化问题等社会问题严重;第三,由于城镇化过程中内生型城镇化动力培育不足,经济社会发展缺乏动力,产业的弱质发展造成更多的人口流失,这对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与城镇化发展带来更大的阻力,城镇化发展陷入长期的恶性循环。 针对欠发达地区城镇化发展中由于缺乏市场机制作用、产业自身发展与民间力量支撑的不可持续的城镇化,本文认为欠发达地区县域新型城镇化的关键即为政府职能由全能型集权主体转变为服务型职能主体,发挥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通过产业驱动培育城镇化内生性动力,以带动县域新型城镇化化发展;其次,新型城镇化的核心为人口城镇化,应重视城乡统筹发展,并通过公共服务均等化等途径实现社会公平性;最后,针对欠发达地区县域城镇化的特征与问题,提出以城镇化可持续性、城镇化公平性与城镇化发展质量为重点的新型城镇化评价指标体系,以对县域新型城镇化路径进行指导与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