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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我国经济取得高速发展,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然而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食品安全事故不断涌现,愈演愈烈;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食品安全已经成为我们当前亟需解决的一个基本民生问题。近几年来,随着司法实践的发展,许多新问题和新情况不断暴露出来,现有的法律已经不能很好的适应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需要。刑法作为所有法律的后盾,理应筑起食品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当前我国刑法学界对食品安全犯罪的研究比较薄弱,几乎没有专著对其进行全面而系统的研究。研究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规制,有利于发挥刑法对食品安全的保障功能,有利于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予以有效打击和积极预防,更好的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文章以食品安全相关概念和食品安全犯罪的基本特征为切入点,通过对食品安全犯罪危害性的分析,结合食品安全犯罪的现状,剖析食品安全犯罪的成因,探究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若干合理化建议,以期构建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刑法保护机制。本文主要从四个方面对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规制进行了研究。第一部分分析了与食品安全犯罪相关的概念及食品安全犯罪的特征。第二部分结合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的现状,剖析食品安全犯罪的成因。第三部分阐述了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立法进程和刑法对其规制的必要性,着重探讨了我国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中存在的问题:刑法与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衔接不足;现有刑法规范范围较窄;现有刑法对食品安全犯罪定位不准;关于食品召回的刑事责任缺失;现有刑法刑罚设置不合理,主要从罚金刑和资格刑两个方面进行了探讨。第四部分针对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与之相关的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