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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号使用许可是否为我国法律所承认并不明确,相关制度在立法上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学界的研究也很少。但是商号使用许可是商业特许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商业特许经营这种商业模式在中国的发展,商号使用许可在现实生活中已经普遍存在,实践中也已经出现了有关的纠纷。因此,论证商号使用许可在我国的可行性,并研究商号使用许可的基本规则,是十分必要的且有意义的。本文由引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构成。引言部分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和意义,说明了在商业特许经营框架下讨论商号使用许可的理由,并简要介绍了本文的行文思路和当前的研究现状。正文部分共分为四章。第一章界定了文中涉及的两个基本概念——特许经营与商号,为后文的研究奠定基础。本章中通过列举当前国际上几种较为通用的“商业特许经营”的定义,归纳出商业特许经营的法律特征;通过对我国现行法律中与商号有关的概念进行辨析,并对比研究了一些外国法律中商号的概念,界定了商号这个概念在中国法上的含义。第二章研究了商号使用许可的基础——商号权,商事主体取得商号权是商号使用许可的事实基础,因此本章首先介绍了取得商号权应遵循的基本规则;商号权的性质是商号使用许可的理论基础,也是解决商号能否许可的关键,本章在分析知识产权客体的特征、明确知识产权独立性的基础上,通过对商号权客体商号的分析,得出商号权是知识产权的结论,推翻了我国现行法律对商号权的定性,从而论证了商号使用许可的可行性,为后文规则的构建提供了基础。第三章研究了商号使用许可的途径——许可合同,通过分析《商业特许经营条例》中的有关条款,并借鉴商标许可的有关规则,阐明了商业特许经营中的商号使用许可合同不同于一般合同的特殊规则,并分析了许可合同在特许人与被特许人之间产生的法律效果。第四章研究了商号使用许可后的对外责任问题,商号使用许可导致社会公众易将被特许人误认为是特许人或者特许人的分支机构,因此本章将讨论的重点放在了特许人为被特许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上,本章在确定了“自己责任为主、特许人承担责任”为辅的基本承担规则的基础上,通过分析现有理论,发现它们在解决因商号相同产生的责任分担问题上的缺陷,继而提出了判断特许人是否承担被特许人责任的考量因素,并详述了特许人承担被特许人责任的情形及该情形下承担的责任形态。结论部分对本文的主要观点进行了明确、精练的总括,并指明了在商号使用许可问题上的其他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