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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国家发展的重要资源支撑,自20世纪70年代爆发了2次石油危机,人们开始关注能源的节约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思考如何提高节能效率、保证经济可持续发展与环境的共生。合同能源管理在此时应运而生,新型的节能模式、依靠市场的自我调节、谋求共赢的核心观点为它在全球各地区的繁荣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帮助业主克服节能改造所需的融资、技术等方面障碍,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广阔的节能市场。节能服务公司通过联合第三方融资企业、自有资金以及特有的节能技术为用能企业提供全面的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发展根据各国的国情、地理位置、政策体系、产业结构的不同,都做出相应的调整以适应不同国家的节能需求。美国和日本根据本国国情制定了非常完善的节能政策体系,注重国家与地方的法律法规的配合,使得强制约束与激励政策相辅相成,并根据国内节能行业的特点选择适合的节能绩效合同模式。通过潜心研究、开发先进的节能技术,两国节能行业不断强化核心竞争力,最终为企业获取卓有成效的节能收益,为国家节省了能源。本文通过选取美国和日本两个国家的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进行研究,分析行业发展中的波动原因,从节能服务公司面对的客户群体、业务领域的分布、各类合同模式的份额和类型、节能效率和投资回收期、节能技术等方面进行比较,总结两国合同能源管理发展中的共性和特性,论证日本的发展路径更适合我国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随后引用日本案例,分析日本在节能技术上的特点,同时探讨EMC的节能技术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最后依据现今我国合同能源管理的现状,借鉴美日的节能经验提出了几点建议:健全节能政策体系,完善相关节能法律法规,配合经济激励措施,制定全面节能标准,并严格监督,创新节能技术,推进科技孵化,加强与国外ESCO的交流合作,重视节能宣传力度,提高公民节能意识。